德宏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按照,德宏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 2020年、安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改拆结合。以拆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属地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 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城乡发展面貌,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 管理一张网.二,工作目标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 集中整治。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常态巡视等多种手段。分时.分区。分类 分期对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以坝区。交通干线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沿边乡镇。农场 沿边村寨、重点镇,特色小镇、传统村落 各级各类示范村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制度,全面推进乡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16年底前、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2017,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到2020年,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 长效工作机制形成 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一.2016年度,各县市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违法违规建筑名称。类型,建设时间。位置、面积.违建业主 原因等情况.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在此基础上。尽快绘制完成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全面梳理表格化系统,准确界定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同步制定分类治理和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向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报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表格以及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二。2017年、根据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城市,乡镇.集镇建成区,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干道 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及旅游景区 景点周边区域乡镇 村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三,2018年度、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基本完成重点镇、特色小镇,沿边乡镇以及特色旅游景观名镇.重点村,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 易地扶贫搬迁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区域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2019年度。基本完成全州城市,乡镇、集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州乡镇,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65 以上,五,2020年度。进行治理收尾.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工作重点,一,明确治理对象。城镇建成区治理对象主要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不符合城镇控制性详规或者超过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的建筑,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者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影响环境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 或者导致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建筑 侵占城镇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建筑,乡村治理对象主要是,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侵占乡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的建筑,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关规划审批.且不符合建设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建筑,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等公共安全的建筑,严重妨碍重点项目推进或城乡规划实施的建筑、二,严格控制增量,自本行动方案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主要对象,整治区域、行动步骤 整治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扩大公众知晓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组织住建,国土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乡镇 村全面加大巡查力度。严控重管,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将违法建设解决在萌芽状态 努力实现违法违规建筑零增加,三、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德宏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等现有法规、文件的同时 制定查处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建筑。全面禁止新建违法违规建筑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违法加建,扩建,改建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的限制管理措施、四、全面清查违法违规建筑,编制完成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审核旧住宅区改造 旧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规划。找准国有土地上的违法违规建筑、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提供准确依据,对已实行、撤村建居,但土地性质尚未变更的区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认定、依法拆除集体土地上违法事实清楚。拆除依据充分的违法违规建筑.恢复利用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后的土地.开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整治 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五,坚持依法行政.各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县市确定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机构 依法依规对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其他区域违法违规建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治理。各县市要依据、云南省违法违规建筑认定办法、进一步细化违法违规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办法 明确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的主体 程序,保障措施以及权利救济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依规准确把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案件的受理条件。区别违法违规建筑的不同情况,采取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妥善处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六.完善治理程序.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作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前,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出具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要载明违法违规的事实 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并依法送达当事人 违法违规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 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组织拆除。统筹兼顾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整体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建立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制度 参照大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制度并覆盖到所有建制村,每个建制村按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 由乡镇选聘,考核。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巡查监督报告。服务并帮助农户办理建房手续等工作,形成县市,乡镇.村.组 专管员四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乡镇 建制村探索组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会,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队伍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八、加强彩钢瓦使用管理。认真贯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州建筑色彩及造型管理的指导意见 德宏州建筑色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我州建筑特色风格塑造的主要使用色彩和造型要求.从生产 销售,使用。整治各环节入手,对彩钢瓦建筑实施全过程监管,生产环节。由工信部门牵头,对辖区内彩钢瓦加工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倡导引进加工黄色基调色的彩钢瓦。不生产蓝绿基调色的彩钢瓦、销售环节。工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彩钢瓦销售市场开展抽巡查,引导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进货,销售蓝绿基调色彩钢瓦,使用环节,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将彩钢瓦建筑色彩造型纳入规划审查内容,不得审批使用蓝绿基调色彩钢瓦,不具民族特色的项目。并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使用彩钢瓦的建筑进行色彩 造型管理指导、扶贫部门。移民部门,民宗部门要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易地扶贫搬迁.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农房建设项目、进行彩钢瓦色彩造型管理指导、整治环节,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彩钢瓦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新建建筑,公用设施的彩钢瓦色彩造型管控、对已经建成的彩钢瓦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的一律拆除,虽经审批但颜色为蓝绿基调色以及外观不具民族特色的。要逐步替换为黄色基调色 并对造型实施改造,还未开工建设的,对建筑设计方案系统优化,确保彩钢瓦建筑色彩造型符合要求.特色浓郁、四,保障措施、一、落实有关责任 建立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确保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乡镇政府是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责任主体 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分工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整合调配各类资源、确保任务落实。社区居委会,建制村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中的协助配合作用。实行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制 各县市要在摸清存量违法违规建筑底数的基础上,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分片包保到县市级领导、乡镇领导 村.社区,三委 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和代表 各级党员同志、要求各级包片责任人对责任片区违法违规建筑限时完成拆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带头申报、带头整改 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规建筑.二.提升规划水平,按照,统筹城乡.管控全域.的原则 采取 多规合一。的工作方法 建设空间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提升完善各级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划定城镇.村庄建设增长边界和各类管控界线。明确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明确风貌管控措施要求,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提供规划依据,三、创新工作方法.找准当地违法违规建筑形成的主要原因 坚持因地制宜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善于做群众工作,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精神抓实工作 坚持融合推进。把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紧密结合,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四。加大考核力度 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治理成效作为其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考评指标 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形成的违法违规建筑,必须由其牵头 于离任前完成拆除 属历史遗留的违法违规建筑,党政主要领导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分片包干责任领导限期进行拆除.州委 州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各县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新增违建未能杜绝,存量违建拆除不力的县市、州委、州政府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问责直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