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 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 因地施策的总要求,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6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房地产有序发展,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强度投入.高要求管理。高水平经营,积极推进.1277 城镇化战略、构建,两纵一横.城镇化格局、打造 热 傣,水 边、地域民族特色,努力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国际生态旅游州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西双版纳州房地产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空间布局 各地要以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准确把握当地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城市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房地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住房建设用地规划,供应量和比例,引导房地产市场合理有序开发。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发展改革委、二,根据国家,省 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州地域特点及市场需求 有序推动我州房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决制止优质资源的低水平。低品质开发.适当增加高端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比重,保持普通商品房开发比例,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旅游,休闲度假。养老养身等经营性地产开发,构筑以经营性房地产为主导、居住,商业和办公地产协调发展的多元化产品体系.认真执行取消对境外个人 境外机构以及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逐步形成与建成扩大全国影响力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相适应的类型和规模。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严格划定房地产开发的限建区和禁建区、严格控制各地核心生态保护区等区域房地产开发,确保生态底线和生态安全,实现房地产可持续发展.责任主体.各县 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三.各县 市.乡,镇 要加大对政府所在地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及时制定改造计划,并纳入县、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对规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各县。市 要加快城镇危房摸底调查改造.对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的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与城镇棚户区改造同等的财政资金补助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老旧小区要采取改建。扩建。翻建和综合整治等方式加以改造,不得大拆大建 全州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4529户。其中,景洪市4000户、勐腊县434户.勐海县95户,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四,各县.市,在贯彻落实云政发,2015、65号文件的同时,要尽快开展对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排查统计工作,列出项目清单报州发展改革委,州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 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后。纳入当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资金支持。责任主体 各县 市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五。按照。政府引导,业主决策、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县、市、要加大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了解掌握辖区范围存量商品房情况,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征求居民意见.采取货币补偿、组织自购商品房、政府采购商品房安置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各地货币化安置的具体办法 为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提供保障.对于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改项目和新建安置住房,州,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对其用地指标 税收优惠和财政补助等予以政策支持。对采取采购方式从市场上收购核实的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或司法拍卖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州 县.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向所对应的上级部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倾斜支持.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国税局 州地税局,六、各县 市.要认真领会云政发,2015。65号文件精神。在严格执行省级标准的同时 研究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模式,州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我州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 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逐年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责任主体、各县 市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的作用、七。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 逐步将住房公积金存贷比提高到85、以上.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限额为50万元。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3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执行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由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无房产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 可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贷款本息,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或贷款余额,全面落实异地贷款政策。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工作。在云南省内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职工即可在购房地申请贷款 户籍地和就业地在同一城市的缴存职工到本行政区域外购房,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给予积极支持,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部门 州人民银行 相关商业银行,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 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商品房 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并允许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按20,执行,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对购买首套房。含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申请贷款的 要认真执行贷款利率下浮政策。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额度 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提高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及时发放贷款,促进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 州政府金融办。配合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局,九。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 含144平方米.的。契税按照1.5 的税率征收,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责任主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 州地税局 十.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新建商品住房 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按照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的政策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 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房地产交易展示。推介,顺应发展潮流 做好房地产业宣传.采取网上办会,数字房产等方式做好展示交易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辟微信等移动网络营销新渠道 积极推广房地产中介在线租售房屋、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房地产营销新模式和物业服务新业态,不断拓宽房地产市场,大力提高房地产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活跃市场交易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五。合理用地及优化住房供应。十一,各县 市区 要摸清房地产存量底数。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综合分析市场需求.实行房地产开发目标控制 合理确定年度商品房开发数量 避免出现商品房供应阶段性过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住房发展规划,结合商品房存量情况,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积极引导企业投资旅游,休闲度假、养老养身等经营性地产开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住房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 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广泛采用住房产业化技术。完善住宅区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强化社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推动住宅产品升级换代、激发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发展钢结构建筑和新型铝材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支持绿色建筑发展,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 州发展改革委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十二,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稳定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以棚户区改造项目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理调整住房保障标准.创新保障措施 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入住率,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梳理制约住房消费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快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审批 建筑施工许可、环评等环节的审批进度。合并简化消防.人防、防雷检测等环节的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 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平稳 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屋中介的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查处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违规销售的侵权行为.加强对企业预售房资金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资质开发、未批先建.违规预售.挪用或抽逃预售资金、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良楼盘出现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市场信息和基础数据的整合、监测、分析.强化市场预警和信息披露,防止房价较大波动.加强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区管委会,牵头部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 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公安消防支队,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