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支持政策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青浦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支持政策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1日、青浦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支持政策方案,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鼓励本区街镇积极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转型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支持范围.一是聚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列入市 区及街镇级重点治理计划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划恢复农林生态功能的现状生产性建设用地、二是聚焦无违村的创建.按规定时间完成.无违村、创建验收的村,涉农居,二,实施年限2015,2017年。三。支持标准、一.关于对按规划恢复农林生态功能的支持政策1.对于列入.198 区域减量化的地块,按照市,区土地减量化有关政策予以支持,2。对于不属于二调底板中198区域 但于二调底板启用前建成 位于集建区外的现状生产性建设用地,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划恢复农林生态功能的地块进行支持.市级支持标准为地上建筑物拆除后给予10万元、亩,按规划用途恢复土地农林生态功能的再给予5万元 亩.区级给予1 1配套支持。3,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为1.2万元,亩 生态廊道建设标准为3 3万元,亩 按差别化补贴政策 市区6,4承担、二,在市级重点治理地块内 优化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市级对于市级整治地块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给予以下支持,一是下调门槛.分档操作.在其他准入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增加30家企业,300亩用地的申报门槛 该类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限控制在3000万元,二是完善资金测算标准 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市级重点地块增加一种资金测算方式、即可按照调整企业腾出的土地面积,以土地产证面积计算、以每亩5万元的标准测算支持资金。街镇可按孰高申请,区级给予1 1配套支持,三。结合 特色小镇 方案的制订。对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针对综合治理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下降的情况、区规土局应指导各街镇抓紧完善腾出土地后续利用规划,市级层面结合正在开展的 特色小镇。方案研究.参照其中有关做法。对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使用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包括拓展集体建设用地多元化使用.新增国有土地可定向出让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允许新增 点状.建设用地发展特色产业等 以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实施范围可从市级重点治理地块起步。今后逐步推广 四.建立整治地块内市 区级重大项目的前期费用关联机制1 对于市级重点地块中涉及规划市级重大工程的,由市住建委及我区保留好有关台账资料.凡涉及该类项目建设、经征询市住建委.将此次综合整治成本中按规定属于项目前期费用范围的。纳入项目前期费用、资金按项目原有资金渠道列支。2,对于区级,镇级重点地块中涉及规划区级重大工程的 由街镇保留好有关台账资料.经征询区重大办及项目主管部门 将此次综合整治成本中按规定属于项目前期费用范围的 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五,对。无违村。创建的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全区通过 无违村.创建验收的村,涉农居,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整治面积,难易程度等分3个等级,并结合完成时间进行梯次奖励,各等次奖励金额上限依次为200 150、100万元、村.具体细则由区拆违办另行制定。报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 区生态治理办,四 地块认定及验收标准,一、对列入2015、2017年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地块。含市 区及街镇级,由街镇将资金申请材料上报区生态治理办 区级层面建立由区生态治理办会同区规土局。发改委。农委、绿容局,财政局、拆违办的联合审批工作机制 二.对于须由市级部门认定的地块 由区生态治理办上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牵头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对于区级及街镇级地块,区拆违办负责认定地块拆除工作完成情况 区规土局负责认定地块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并联合农委 绿容局认定地块恢复原有规划用途情况,三,无违村创建的验收标准由区拆违办另行制定。报区生态治理办备案。五,关于资金来源,用途及拨付,一、减量化资金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减量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青财建.2016,3号 规定进行拨付.二,198区域外的市,区两级支持资金由区财政局按 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至街镇.支持资金由街镇.专款专用、其中、区级补贴资金根据区生态治理办工作计划及区规土局认定面积予以先行拨付,标准为5万元。亩.若未完成整治任务 预付资金转移至所属街镇其他整治地块,其余资金待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 三,生态公益林及廊道建设项目纳入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四 无违村创建通过验收后 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街镇 用于后续生态项目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五 区财政局会各街镇进一步加强涉及资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