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6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 2016 10号、加快推进我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 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 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市政公用体系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马路拉链,空中蛛网,和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 而且对于保障城市安全 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着眼于长远发展和科学谋划,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努力提高我州城镇化发展水平,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 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 积极探索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 有序推进,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综合管廊的总体布局.根据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在总结试点工程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县市政府应根据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的经济能力,发展阶段及实际需求 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建设区域.确定建设规模。优化建设方案.3,创新机制,社会参与 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地下综合管廊投融资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三,主要目标2016年楚雄市 南华县率先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2017年起.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全面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从2016年开始、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必须将地下综合管廊纳入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 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70公里 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主要街道架空线路逐步消除 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三 重点工作.一 科学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各县市要依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和有关标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规划相衔接,在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和地形地貌特点,科学预测规划需求量。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系统布局、建设规模。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和建设时序 统筹安排各类管线在地下综合管廊的空间位置 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确保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各县市要落实编制工作经费 到2016年底,完成县城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成果分别报州住建局和省住建厅备案。同时,要制定2016,2020年项目建设滚动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二,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各县市要根据所在区域现状.规划资料及管线需求信息、通过系统评估道路等级,道路维护频率、管线种类和数量.管线密度和可靠性要求.周边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城市新区 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高起点。高标准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或缆线沟、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 河道治理,管线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目前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要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预留规划通道,各县市要加大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为项目建设和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三 明确入廊管线种类及要求、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县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种类及安装技术要求,落实入廊管线种类及安装要求。原则上相互有干扰的管线要分别设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不同空间 通信电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要分开设置,燃气管道要单舱敷设,对地势平坦地区敷设的重力流管道 各县市可根据技术,经济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入廊选择、并配套建设消防、通风 照明 排水.标识.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安全运营 综合管廊的建成区域、凡在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所有管线必须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不得在综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线位置,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驻楚中央和省属企业,要积极配合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完成入廊的管线单位、要及时向县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入廊管线数据和资料,四,优化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水平、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充分考虑本地实际的基础上.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对综合管廊走向.入廊管线种类,廊道断面形式及尺寸、竖向标高,过河过路节点 附属系统及设施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技术方案、明确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与验收,维护与管理等内容,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使用安全.要科学选择耐久性好、可靠性高的建筑材料和工程材料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结构设计要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方面的需要 断面设计要尽量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 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行车或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五 统筹城市道路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县市要把城市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联动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及时将年度道路建设、改造计划告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管线单位,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方案、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一次敷设到位,未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原则上不得施工。要建立施工掘路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除因管线应急抢修外 施工掘路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布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 原则上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报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要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确保综合管廊建设质量,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综合管廊管理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 并将综合管廊移交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统一维护.管理和使用。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专业管线入廊工程的监督,并参与入廊管线的竣工验收、确保入廊管线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 七 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各县市要将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纳入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并制定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责任、权利等内容.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负责综合管廊内共用附属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配合和协助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入廊各管线的设施维护,严格执行相关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接受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发生管线异常情况、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及时通知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 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修恢复.确保管廊及管线运营安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要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协调配合 实现有序高效运转。八、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要求、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使用费 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确定、具备协商定价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签订协议,确定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对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发改、住建和管线管理等部门。单位进行协调。为供需双方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对暂不具备协商定价条件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无收益来源的城市公益性管线进入管廊的,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县市政府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以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安全局.电信公司楚雄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由州住建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协调工作 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督促,指导和管理工作。全州要尽快启动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由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各项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住建。发改。经信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通信管理和管线权属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职责,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合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二。加大支持力度、州财政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 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的地下综合管廊,对列入省级以上试点建设的县市。州级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当地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争取适当放宽资本金比例。贷款定价。贷款期限等贷款条件,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提供资本金及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三、强化督查考核 州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州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 州人民政府将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必要时按照程序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予以严肃问责。各县市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四.抓好舆论宣传,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 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准确解读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政策实施。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彝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