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自治县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 的总体思路、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逐步提高城市综合管廊的配套建设比例、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功能和效益,二 总体目标通过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把城市架空线网和地面。地下的各类管线统一纳入管廊。实行集中 规范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有效解决各类管线条块分割,管理混乱.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对完善城市功能.保障城市安全,美化城市景观 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2016年底前、完成8县,区.城市及孟定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年度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 其中、临沧中心城区,临翔区。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和滚动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11月底前启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2017,2020年、全市各县 区.结合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等建设项目 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其中。2017年12月底前.临沧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申报国家,省建设试点 到2020年 全市计划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达90公里以上 临翔区36。5公里以上、临沧边合区12,5公里以上、云县8公里以上。凤庆县7公里以上 永德县5公里以上、镇康县6公里以上。耿马自治县5公里以上 沧源自治县5公里以上、双江自治县5公里以上。通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达到市政道路反复开挖问题显著改善,管线建设管理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的目标,并符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国家标准要求。二。重点工作.一、编制专项规划并抓实前期工作、依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规划相衔接.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规模。地形地貌。地下管线等实际情况和城市未来发来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的系统布局。建设规模,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等。并预留各类管线扩容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责任单位 各县,区 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 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二,合理确定建设区域。管廊适建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城市主干道、主要景观道路 重要商业街 区,及其他需要布设多种市政公用管线的区域、管廊推进区,城市核心区主干道和条件较好的城市次干道等区域、缆线沟建设区 城市次干道,支线道路等区域,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 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前尚不具备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条件的区域 也要预先完成规划、逐步实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三、入廊管线种类及要求、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主要包括。给水,生活、消防 管道.排水、污水,雨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通信光缆,广电网线,道路监控网络.市政监控等电、光 缆,纳入缆线沟的管线包括.电力电缆 通信,广电 道路监控、市政监控等弱电光、电,缆 有条件的应增加给水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示范 借鉴省内外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成功经验,研究创新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模式,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等工程 因地制宜,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同步配套建设消防.通风、照明、排水,标识,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五、统筹城市道路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把城市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联动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年度建设计划告知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管线产权单位在制定各专业管线建设年度计划时 要按照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入廊的事宜 未纳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计划的不得单独施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六、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程序。要严格履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 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 按规定办理和完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工程档案等手续,切实落实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志牌、要科学选择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 推广应用拼装技术.节约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七。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机制,综合管廊管网建成后,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 形成管理规范 运转有序、权责明晰.执行到位的运营机制,按照经营项目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科学化,利润合理化的目标.由政府授权的运营管理单位实施管理。力争地下综合管廊充分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 八,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要制定完善综合管廊空间占用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制度,合理制定管廊租金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减免,管廊空间占用费可采用年制收取方式,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也可由管线使用单位与管线运营单位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确定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管廊空间占用费和维护费需调整的,应按实际情况作客观 公正的测算。并按程序报批后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对无收益来源的城市公益性管线进入管廊的、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各级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要加强对运营单位收取的管廊空间占用费和维护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和监督 确保专项用于综合管廊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入廊管线产权单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 工信委,环保局,水务局。安监局 国土局资源,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关政策研究。信息收集。工作动态。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工作时限,工作措施等要求、细化各职能部门有关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 管理等职责,并督促和落实有关工作,二。创新投融资模式 加大地方财力投入。在编制市,县 区 财政年度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同时 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 省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的补助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总体上按照PPP的项目运作模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组建AA,以上评级的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开展项目融资.并由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合作企业共同组建SPV公司、采取财政补助.政策性贷款、发行基金,公司债,企业债等方式、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好国家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资本运作政策。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三 强化督查考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各县、区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展 存在问题等进行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 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严格进行追责,问责,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 民生关注等信息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及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为我市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临沧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