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43号,精神.结合地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设施大修工程.要严格履行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建设,发改 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 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二。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以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将政府行政监督与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 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各级建设部门应加强同发改,财政 审计.纪检等部门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加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管理 针对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法定手续开工建设,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违法分包 转包,挂靠 以包代管,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监理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 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招标代理机构虚假招标等问题,各级建设部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要加大对建设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保证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四.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县。市 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任务和工程建设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编制和经费,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建材质量 安全防护器材检测的设备、地区建设局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强培训和考核,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和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行为 对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部门要赋予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方式 改进检查方式,加强暗访 实施有效监督.建设部门应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在对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采取停工整顿。若不按期整改的.建议资质管理部门吊销企业从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证书。三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建筑市场资质资格监管有机结合 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阿勒泰地区建筑企业及项目,监理工程,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建筑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加大检查频率,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挂牌,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将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实行有形建筑市场和建筑市场联动管理.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时的项目管理人员一致 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地。县两级财政安排的职业培训教育费中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发放人员信息卡或工作证。持证上岗.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的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 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建设 技术监督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无证上岗的.立即责令其停工整顿.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 市,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转变职能 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部署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具体措施.着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提高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