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程序,提高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高新区的政策,机制、环境。项目集聚等多种优势 努力为招商引资项目创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透明的开放运作平台.2003年,针对高新区实际,管委会对进区招商引资项目所涉及的政策优惠,产业导向,科技创新,土地使用,项目建设实施等各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并制定出、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于2004年开始实施 切实有效地提高了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引进水平和管理水平.一大批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有一定投资强度 技术含量较高的好项目得到逐一实施 有的项目已建成投。产 相继产生投资效益,为加强招商引资竣工项目的科学管理 提高和完善投资项目履约率.落实履约责任、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进一步为竣工项目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项目顺利正常营运.特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一.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凡在高新区申请核准或者备案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基本完成后。应在投入试生产前三个月向高新区管委会书面提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并做好综合验收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二、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和内容、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经济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关于工业生产性项目建设的法令,法规.制度及规定要求 2.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项目企业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土地补充协议的内容和要求,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估意见 项目核准或者备案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生产规模、效益规模等主要内容,4,经会审通过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完成情况和消防。环保、技术监督 产品许可等方面相应资质手续的完备 5 项目竣工后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组织,用工情况、水电需求.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等方面的组织安排和工作措施,6、按照.会计法,统计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财务、会计 统计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制度要求报送相关报表.三.投资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依据,相关验收资料必须齐全,真实、通过中介机构审计的以审计结论为依据,2,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要求完成.能基本满足生产使用.3。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调整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相关申请及批准文件。依据.4.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过联动负荷试车合格 形成生产能力。并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四 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1.具备验收条件 投资建设项目。应主动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综合验收申请。配合做好项目竣工转入投产营运工作,2 准备好项目相关的项目审批立项,建设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 安全.产品许可证等各种相关文件,3、投资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由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牵头、建设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土地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综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工作.对竣工项目提出综合验收意见和整改建议,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完善后纳入项目正常运行管理并建立相应档案 五。未达到验收内容和要求的项目、责令项目单位即时进行整改完善。对违反协议或违约的项目.则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投资项目协议条款、根据项目投资状况.对项目用地面积、土地价格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六 本办法由玉溪高新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 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