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 31号 切实加大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保障土壤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建立分类别。分用途监管机制。形成政府主导 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建设天蓝 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具体指标,到2020年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以上、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三、主要任务,一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土壤防治基础工作 1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牧。卫生计生等部门 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壤调查技术规范要求 在整合相关部门现有调查基础上、制定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 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落实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2,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年底前 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在.重金属防治,重点区域、布设省控监测点位.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自治区每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年底前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市,县。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参与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牧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全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省、市 县三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二、保护好农用地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6月底前、各地级市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定期更新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参与单位 自治区林业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5,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市。县,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耕地集中的市。县。区。倾斜,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履行土壤保护责任的监管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市,县。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农牧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等,落实单位,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 要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 并对其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治理,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宁东管委会、6,推进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 各市 县.区。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 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 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和措施,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牵头单位 自治区农牧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7.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各市。县 区.要严格控制林地 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林业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三 严控建设用地准入 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8,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各市、县 区.要建立调查评估制度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 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 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 由所在地市,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 由所在地市、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市,县。区.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 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 设立标识 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参与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落实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9.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县.区.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监督管理。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 实行联动监管 责任单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0 严格用地准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牵头单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四,严格未污染土壤保护,防范新增污染,1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 依法严查向沙漠,河滩、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牵头单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水利厅 农牧厅,林业厅等,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2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 有关市.县 区。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3,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 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地区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 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牵头单位。自治区规划办.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等.落实单位,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五.加强污染源监管 做好预防工作 14,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2017年年底前 各市 县,区,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自2018年起 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 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强化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建设全区工业危险废物重点源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落实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广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 禁止建设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淘汰类项目及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5。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 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等,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6。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参与单位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 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安全监督管理局。林业厅,财政厅等.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7.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 电石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 除尘产生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 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国土资源厅,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 人民政府 宁东管委会 18,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健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机制 推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技术 到2020年年底.全区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3 以上,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 秸秆还田等、到2020年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和秸秆还田等技术应用。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到2020年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到2020年,所有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牵头单位 自治区农牧厅,参与单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 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19。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落实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20。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 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农牧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宁东管委会.六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规划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1.完成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规划编制.开展示范工程,制定全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 2017年年底前完成 积极争取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在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开展受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 宁东管委会,四、保障措施,一,明确任务、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22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 要按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分年度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地级市。宁东管委会工作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二、多方配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23,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农牧厅,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守法自律 落实企业责任.24。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企业要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非公经济局,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四 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25.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激励政策,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政府,企业 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研究制定运用价格。税费.补贴等激励政策.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地税局,国税局,落实单位。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宁东管委会,五,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6 依据目标任务和 一岗双责,严格考核.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各市和宁东管委会完成各自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审计厅,27。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参与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8,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地级市,要约谈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领导干部土壤环境损害行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16,92号。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落实单位,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六,依法公开土壤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29.强化信息公开、自治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区土壤环境状况。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定期公布本区域内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实行有奖举报 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 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落实单位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七。增强土壤保护意识,30,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土壤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到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 农村等地开展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之中.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落实单位。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