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 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 办,局,崇明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一日 崇明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本县农村公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促进全县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上海市农村。郊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和,上海市乡,镇.村公路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大力推进本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坚持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完善县,乡,村道的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强化县级公路主管部门和乡镇的公路管理养护职能、保障养护质量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二、主要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2008年上半年,明确管养职责 明确资金渠道.确定考核机制。2008年下半年。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网络 路政管理网络,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对象的界定和移交工作、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农村公路为已纳入本县公路统计里程或按照城乡公路网规划新建的、并达到农村公路三级或四级标准要求的水泥或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乡道和村道 包括上述道路上的公路桥梁,公路涵洞以及路名牌,里程桩,百尺桩,用地界桩.吨位牌,绿化等附属设施、各乡镇的农村公路已符合前款界定条件的.应按规定程序。移交县公路管理部门。暂未达到移交界定条件的、经移交方整改达标后移交县公路管理部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管道仍由各权属单位负责管理.四、职责分工、一、县建委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管理养护计划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负责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和发包、负责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工作、以及组织 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主体 配合做好已经移交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并负责落实管理机构、做好未移交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五 资金渠道。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主要有、1、按市有关规定明确的轻便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的养路费收入、2、市返还本县的汽车养路费收入中的一部分 3,根据市有关规定从市级汽车养路费中划拨给本县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按照 有路必养。的原则 统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 确保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同时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各乡镇也应当按照,有路必养。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六。资金监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照规定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县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申请 拨付.使用等制度 县审计局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规范使用、七.养护管理 一、县建委和各乡镇要合理配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 人员、设备等 县建委负责本县农村公路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对路面,桥梁 附属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更新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信息化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管理网络,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 增挂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各乡镇要以现有农村道路养护保洁服务社为基础,组建农村公路养护企业。二 本县农村公路养护实行管养分离。分类运作,1。已经移交的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已经移交的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由县建委委托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并由乡镇政府与养护企业签订养护作业合同,由养护企业对农村公路实施全过程,全断面的养护,乡镇政府应负责做好日常管理。检查.考核 农村公路的养护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市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执行、县建委按照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对各乡镇进行验收和考核、并核定年度养护经费 具体的养护经费标准由县建委会县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已经移交的农村公路中的大中修等工程。已经移交的农村公路中的大中修等工程.由县建委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3、对没有达到公路标准等级的或县建委没有接管的其他农村公路的养护,对没有达到公路标准等级的或县建委没有接管的其他农村公路的养护 由各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并落实资金。进行管理养护.县政府根据各乡镇的实际养护量、实行养护资金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由县建委会同县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八。路政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县公路路政管理体系,由崇明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以下简称县路政大队、统一管理、设立长兴 横沙.庙镇 城北、新河和向化等6个路政管理中队.各路政管理中队的中队长由县路政大队派员兼任,队员分别从各乡镇中借用2名、各路政中队队员经市公路主管部门统一培训和考试,获得公路路政执法证和上岗证后上岗,其工资 福利及社会保障等待遇均由各借出乡镇负责落实 县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乡镇实行补贴.各路政管理中队的办公经费和所需装备经费在县公路养路费中列支,九、长效管理、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要认真探索在新的管养体制下的长效管理模式、县建委要加强对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养护质量。并会同县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监管.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