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现将.黄浦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0日,黄浦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增强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数.根据国务院会议部署及沪府办发、2017 54号文件精神,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 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摸清本区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排查率,建筑消防设施排查率,安全疏散设施排查率,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率。户籍化.管理纳入率、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配置率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消防安全责任履行率,六个100。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治理范围重点治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自上而下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30日前.本区高层建筑底数及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 责任清单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加盖区政府公章后,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8月起,每月1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三。巩固提高阶段 12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协调小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并将抽查验收情况纳入。美丽家园建设.平安社区建设 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四,工作措施,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全区高层建筑的数量 性质,高度。规模 并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登记造册、制作本区高层建筑花名册和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清单,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严格管控外保温材料1,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 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未拆除前 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严密包覆裸露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2.督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制作张贴警示标牌,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区综治办、三 完善建筑消防设施1,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对消防设施损坏的 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有效,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3。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4.对电缆井 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四,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1 督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 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居委会组织平安志愿者积极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2。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3、督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 恢复原有功能.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严格执法整治1,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产品生产 销售企业,在供货,检测,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以及违规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2,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由区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1。根据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情况,属于公房和售后公房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计划,分批纳入2018年.2019年市区两级政府消防实事项目,并明确后续维保资金与管理等问题 属于商品房的,各街道,居委会要指导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使用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和维保,持续增配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警铃、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或智能型烟感报警器,切实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 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2、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并纳入.智慧城市 管理.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1、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督促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3 将高层建筑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根据每栋建筑实际情况制定.一楼一策 内容应包括单位 建筑、基本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 隐患整治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4 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 明确具体的职责任务 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指导高层公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钉钉、或微信群,实现消防知识,管理要求,隐患上报等内容的群内共享。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5、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应履行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将消防安全管理嵌入到 钉钉 微信或自行研发的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抄报.督改隐患效率.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八。建强微型消防站 志愿者消防队,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应根据 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建立集防火 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根据建筑高度,楼层数量和规模立体化配置人员和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 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 公安消防部门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 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九 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滚动播放和张贴.深入剖析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传授逃生自救知识、结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开展进楼入户式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 重点加大对高层住宅建筑小区的宣传力度 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认真实施市政府实事项目 督促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以、119消防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社区,入高层活动、全面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牵头单位 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 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新闻办.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将久拖不改,隐患严重的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并协调主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 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形式推动隐患整改。引导公众通过。96119、消防热线。举报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公共安全的隐患,形成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新闻办.十一.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问责在成灾前,对高层公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格依法办理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高层建筑发生亡3人以下的火灾.由区政府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按照规定提请市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及消防支队 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安监局。六。职责分工区协调小组 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明确牵头单位负责排查治理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本区高层建筑底数及隐患清单 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经敲章后报市级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改造计划以及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制定高层住宅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改造和消防设施2018年、2019年改造项目计划.并报请市消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作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包括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标准完成高层住宅建筑底数和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既有高层建筑底数排查在内的各项综合治理内容、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指导排摸高层公共建筑底数.利用刚性执法手段重点抓好对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的消防隐患督改工作,集中提请挂牌督办并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将久拖不改。隐患严重的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推动落实,户籍化 等大数据平台和物联网建设。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 逐个制定整改计划。逐个明确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逐个开展微型消防站拉动演习 全面完成高层建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作 配合制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培训.区建管委.对照标准完成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在建高层建筑底数排查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保温材料、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检测 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以及违规施工作业的 一律依法严厉处罚.区房管局,对照标准完成高层住宅建筑底数和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既有高层建筑底数排查。督促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并会同公安 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进行外保温材料改造可行性分析.采取分步实施等方式。逐一制定整改计划 区社建办 地区办.协调各街道全力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区综治办,发动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楼宇自治管理平台,区民政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区安监局 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行为,将违规企业纳入征信体系和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区财政局,为确保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相关的经费保障,区新闻办 积极配合做好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跟踪报道宣传工作 及时关注相关舆论动态。努力引导和营造正能量的舆论氛围、区商务委 区卫计委.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机管局、区国资委等行业主管.条线部门 以及区属集团公司配合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所辖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完成高层建筑底数排摸和火灾隐患自查 并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敲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七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抓细落实.抓出成效.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 直奔基层 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 要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 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