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开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委 局。办。各街.公司。现将。南开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8月26日.南开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科学评价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的通知。国土资厅。2012,48号,天津市2012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2.36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规划南开分局,建管委,科信委、经委,商务委 房管局,统计局。环保局,社区办,综合执法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科技园管委会、新闻中心.城投公司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针对本部门的考核办法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行动综合评价和成效综合评价两个方面,节约集约用地行动综合评价包括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宣传推广三个方面.各单位需参加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相关会议、单位内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或指派专门单位及个人负责日常事宜 单位内部定期召开会议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部署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节约集约用地成效综合评价。结合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标准指标体系.主要针对考核对象在各项指标中的得分进行定量考核。第四条 评价考核各项数据以考核年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部门统计数据为准。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第五条,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定于每年进行一次,实际安排在下一年度的第二季度进行。第六条,考核档次 按照综合评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分数高于总分的80,含80 为优秀,高于60、含60。为合格、低于60。为不合格,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在南开区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评价考核分自查自评、核查考评两个阶段进行,自查自评阶段.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认真组织对上一年度本部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形成自查报告.上交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测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每年组织对全区各部门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统一测算与分析,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交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报告,核查考评阶段。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和综合评分、编写全区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报告.第八条.各部门考核评价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 正式向社会公布。第九条。对评价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区政府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南开区国土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