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机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 请照此执行,2017年4月19日。河西区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等12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19号,精神 我区积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人社,发改委,公安。司法。财政。建委,国资委.市场委 卫生计生委,信访 工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工作.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建立源头防控、动态管控 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 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 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以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基本无拖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 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一,成立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小组成员.郝丽娟、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王志刚、区发改委副主任 林凤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鞠树红、区司法局副局长,房。磊 区财政局副局长,王岳军 区建委副主任.窦雪梅.区国资委副主任.张国强,区市场监管委副书记,刘.凯,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贵珊,区信访办副主任。卢德军.区总工会副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由副局长郝丽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 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履行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扩大信用等级评价覆盖范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管理,区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和筹措方式,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查处理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负责畅通服务渠道,积极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区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区建委牵头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并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区国资委负责协助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区市场监管委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的相关规定,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 区总工会负责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依托基层工会组织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 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发挥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作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 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