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保局关于延庆县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加强我县流动污染源控制力度 更好地落实北京市环保局印发的,全市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县环保局制订了 延庆县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三月八日、延庆县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 试行。县环保局,二 一 年三月。一 组织机构成立延庆县流动污染源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协调 组.长,甘靖中,县委常委 副县长副组长、王.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春华。县环保局局长成。员 吕卫东,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大队长赵 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峰,县交通局副局长王剑英,县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刘汉宇,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孙立军,县商务委副主任张延飞.延庆工商分局副局长卢国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杜.壮。县农机中心副主任。高桂所.县环保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胡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高桂所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流动污染源监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104023、二 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流动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安,交通。市政市容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对流动污染源实施监督管理,各行业,企业 要加强自律。公交。环卫,邮政和出租等企业要建立内保体系、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达标排放 积极鼓励运输企业建立。绿色车队 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三 突出监管重点、削减污染总量全县流动污染源监管要以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为抓手,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一,强化高排放,黄标、车辆监管.促进更新淘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老旧车辆和本市黄标车更新淘汰激励政策.及时掌握我县车辆更新淘汰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网络,实施、无缝隙、监管,加速高排放、黄标,车辆更新淘汰 对重点单位实行出行报告制度 听从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统一指挥布控.沿途设卡检查。全程跟踪 联动监管.对超标车辆依法处罚并限期治理,确保排放达标 要加强与各区县信息沟通.密切区域合作,对查处的违规车辆要及时通报属地区。县 环保部门进行跟踪倒查、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二、加大入户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要全面掌握我县流动污染源数量,种类和排放情况.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用车大户企业的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对超标车辆依法处罚 限期达标排放、对违规车辆超过一定比例的。在县内通报批评.并计入监管考核记录 要加强对农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 建立县.乡镇 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责任,农机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入户宣传和技术服务 降低农用车排放污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施工机械的使用情况纳入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之一,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要进行自检 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不得使用。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超标的依法处罚 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使用,三、加强路检夜查 促进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下,采用遥感检测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对重点车型昼夜实施车辆排放,环保标志和违反限行规定的检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春、冬季组织开展公交,货运 城市配送车辆专项行动,夏。秋季组织开展旅游、渣土车和非道路用施工机械专项检查 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测检查、制定完善流动污染源应急监管预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启动特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和特殊时期,重大活动,的应急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进京车辆监管.守好,护城河、要落实人员编制。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对进京车辆实施全日制监管.守好 护城河 严格检查进京车辆尾气排放和环保标志 进京车辆每车必查、过境车辆要加大抽查频次,对超标和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一律劝返。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五 严控年检质量 规范检测秩序,要高度重视机动车排放的定期检验工作,利用科技手段对年检场每条检测线进行全过程监控、超标车辆不得通过年检,促进车辆正常维修保养 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采取遥感.路检等手段对参检车辆进行倒查。评估机动车年检场的检测质量.对其实施重点核查和驻场监管.对违规的机动车年检场由市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限期整改 直至停止委托、六,加强油气排放和油品监管,削减VOCS污染,环保.商务、工商,质监,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采取定期.随机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储油设施,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情况和油品清净剂添加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大密度监测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制定内部管理规范 制度与机制,定期向市,县环保部门申报污染源排放状况和清净剂添加情况.确保储油设施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 保证油品质量达标.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流动污染源监管队伍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各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流动污染源监管任务的完成。一.夯实监管基础,要严格落实人员编制、加强内部建设。规范秩序、完善以环保部门为主体 各相关部门,基层.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和用车单位为基础 分工协作的联动监管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环保局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定期通报检查结果。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