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1995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6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严禁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对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体采矿者,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指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设矿产资源专管员,业务上接受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第六条 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第七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遵守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林业管理和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贯彻,谁开采谁治理 的原则,第八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助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勘查和开采.第九条 凡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国家或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作业,并接受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集体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企业开采矿产的范围.一,不适于国家建设大。中型矿山的矿床及矿点 二,经国有矿山企业同意、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其矿区范围内划出的边缘零星矿产、三,矿山闭坑后。经原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安全开采并不会引起严重环境后果的残留矿体,四.国家规划可以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第十一条、个体采矿者开采矿产的范围 一 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下列地区采矿,一,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准开采的地区.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 名胜古迹所在地.三 河流、防洪堤坝、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工业区.居民点的地表。地下安全距离以内 四 水源 泉源保护区。对气候 水系 地下水有影响并容易引起地质灾害和水土污染 流失的地区、五,封山育林区 幼林区,特种用途林区、铁路、公路两侧有林区 六,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第三章.办矿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开采矿产资源实行采矿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领取采矿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缴纳采矿许可证登记费.第十四条。开办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 必须到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申请开办集体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 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二。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三、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四.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五,矿山企业必须有具备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管理人员,第十六条,申请个体采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经过批准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二,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三 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 四、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七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接到办矿企业的申请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办矿条件。核发采矿许可证或临时采矿许可证。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凭采矿许可证到工商,税务,土地,林业.水电,公安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十九条,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集体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企业为2,5年。个体采矿者为1,3年,临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6个月,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开采的 必须在期满一个月前重新申请核准,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第二十条,领到采矿许可证半年内或领到临时采矿许可证3个月内 不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者.发证机关收回其采矿许可证或临时采矿许可证、并通知工商。税务部门,第二十一条。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因故停止矿山建设或采矿的 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采矿许可证手续。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需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市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第二十三条,凡领到采矿许可证者,采矿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该采矿范围内进行采矿、第二十四条.经批准的开采矿区其界限以地面境界垂直向下为准.开采矿区之间必须保持已批准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必须服从国家规划,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的矿区被划入国家规划矿区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必须撤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第二十六条,所有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当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禁止乱采滥挖 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第二十七条、在划定矿界时。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设立标志、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不得擅自移动或损坏。第二十八条,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要按时向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矿产品产量。产值 销售收入等报表.第二十九条,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第三十条,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按月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在中止或者终止采矿时 必须结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矿山企业或个体采矿者.由市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一,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规.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成绩显著的。三.积极改善生产和安全技术条件,保护和治理环境成绩显著的、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采矿许可证已经失效仍继续采矿的 责令立即停止开采。赔偿损失 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罚款。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 赔偿损失。没收其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罚款。拒不退回的,由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三,涂改,伪造采矿许可证的,没收违法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至10000元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四、对乱采滥挖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令按所破坏矿产资源价值赔偿损失,并处以所破坏矿产资源50 以下罚款、五.破坏或擅自移动矿界标志、责令限期恢复 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六 对逾期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的滞纳金.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纳金的 由征收机关处以应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破坏、盗窃和抢夺采矿设施.勘查设施.建设设施和矿产品的,由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五条,从事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银川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