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柔区推进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质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关于、怀柔区推进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2016.年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6.日,怀柔区推进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意见、区质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为落实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加强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综合治理,排查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确保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一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怀柔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安全责任,实现居民自主协商 共同决定,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科学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逐步建立风险应急资金的筹集机制,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解决广大群众电梯出行问题、推动社区和谐宜居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策支持、业主负责。属地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房,和售房款。已售公有住房 为主.其他社会资金为辅的资金筹集方式,开展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质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开发区管委会 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的怀柔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区质监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区质监局.负责协调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对住宅电梯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及更新、改造或大修的监督检验,依法对住宅电梯使用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的财政补贴资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严格按照、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20号、要求.细化本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制度,落实电梯应急维修资金申请审核 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区民政局、负责对相关住宅小区中享受低保的业主进行情况核实、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涉及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各自辖区内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制定各自辖区内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年度工作方案、审核,上报住宅电梯更新 改造或大修补贴资金申请。四、主要工作.一,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渠道、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部缴纳或部分缴纳,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归集到位的住宅电梯,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应当委托安全鉴定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确需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的,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的规定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电梯发生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应当依据,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20,号。的规定,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二,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补贴机制、1,实施范围 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住宅电梯实施政府财政补贴、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归集存在困难的住宅电梯。2,经安全评估需要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的住宅电梯,3.已和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2、补贴标准,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资金采取由业主出资或其他渠道进行筹集的住宅小区、按照不低于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总费用60。的比例筹集.区政府补贴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更新.改造或大修总费用的、40.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向区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包括参与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的业主出资中享受低保的业主所需负担部分.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资金。住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费用按房屋产权性质由原产权单位和业主筹集,3,申请拨付流程。1,确定更新,改造或大修的住宅电梯,经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委托安全鉴定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确需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的、经电梯所在单元,栋,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栋,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决定 同意开展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后,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将评估结果报属地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各自辖区内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及居民关于住宅电梯的申诉情况、并结合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结果及居民集体意向,确定需要进行更新 改造或大修的住宅电梯,2 确定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共同决定 确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工作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研究制定项目资金预算,出资比例,实施方式及实施计划等、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组织开展电梯选型配置。并组织完成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的施工工作.项目出资方式由业主自行协商、共同决定,可参考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同意按比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同意按比例出资.二是业主均按比例分摊出资部分.分摊出资方式按照房屋面积比例分摊资金 3、办理使用登记.施工方在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施工前。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的同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实施主体在住宅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后到区质监局办理使用登记,4、补贴资金申请与公示,在完成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施工.办理使用登记后,由属地管理部门填写、怀柔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贴资金申请表 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规定流程拨付补贴资金,实施主体将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所涉楼宇的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是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积极配合 有序推进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工作。二.强化落实,完善机制各部门要理顺任务分工,逐步建立完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筹集机制,逐步解决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三、尊重民意。共同决定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充分发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自我服务管理委员会的主体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 实现业主自主协商。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