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怀柔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2014年2月11日 怀柔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3,3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为目标 深入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全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镇乡政府 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全区地下管网安全管理水平。二,工作内容。专项治理工作范围为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再生水,电力,城市照明,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城市地下管线,输送天然气的管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 输气管道与城市地下管线交叉区域的风险点,违法违规建设占压地下管线等,三.组织机构,成立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彭丽霞担任、副组长由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和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市政市容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广电中心、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市容委、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 职责分工,一、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职责、落实城市地下管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地下管线日常巡视 检查和监控。排查和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开展压力管道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排查违法违规建设占压地下管线情况并建立台账.将本单位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告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新发现的占压管线的违法违规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及时报告,输气管道权属单位负责排查输气管道与城市地下管线交叉、相邻或重叠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与其他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 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建立安全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协调工作机制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职责、1、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履行行业地下管线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界定地下管线从源头到终端用户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 制定对不履行管理职责权属单位的监管措施,明确排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标准、建立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督权属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掌握本行业地下管线基础信息、隐患信息和风险信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指导督促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推进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2。各有关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公路分局,规划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照法律 法规和各自职责,加强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管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三.属地管理职责,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各类地下管线基础信息,隐患信息和风险信息 督促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和消除地下管线隐患,掌握占压地下管线违法违规建设台账 并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同时。防止新生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建设.明确工作部门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督查和执法检查.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工作方案同时报送至本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14年2月14日前、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1、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全面排查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按照质监部门的管理规定摸清压力管道底数,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消除隐患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将隐患台账报行业主管部门并报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协助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完成时间、2014年11月底前.2,排查地下管线交叉风险区域并进行风险控制 输气管道权属单位全面排查输气管道与城市地下管线交叉、相邻或重叠区域,建立台账.对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对不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立即整改 输气管道权属单位将隐患台账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协助输气管道权属单位开展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完成时间,2014年11月底前.3 拆除违法违规占压地下管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建设,并填写 占压城市地下管线,输油气管道.化工产品管道违法建设汇总表,分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将排查出的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建设.纳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同时,完善工作机制,防止新生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建设 完成时间,2014年11月底前.三,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成员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因未认真履行职责 没有按照本工作方案完成任务的单位,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完成时间。2014年11月底前,六,工作要求,一、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全区地下管线的可靠性和安全运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二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 主动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帮助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区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基础台账和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因条件所限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地下管线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