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谷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兴谷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平谷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5日,平谷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11.28号,及相关政策制定,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维护的对象是指全区16个乡镇及兴谷街道所辖农村地区的农村绿化设施,太阳能浴室、农村污水处理站、大中型沼气站.垃圾分类存放点.公厕。夜间照明设施 农村街坊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第三条,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实行责任制 考核制和,区,乡镇 街道、村三级联动 的管理体制、即由相关部门参照城镇标准组织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制定管护方案和考核标准 乡镇.街道 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级部门明确相应职责 实现运行管理全覆盖、确保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转,第四条,在行政村范围内并供本村村民使用的基础设施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登记。联村共用或跨村共建的基础设施,由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登记。对在村民宅院内的户用沼气、脚踏式户厕,吊炕等设施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工作职责第五条,区政府成立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我区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第六条.管理部门职能,一.区新农村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农村太阳能浴室的监管 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三。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农村街坊路 公共厕所.垃圾分类存放点及设施、夜间照明设施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四、区农业局负责大中型沼气站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做好监督,考核工作、五。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农村绿化设施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并对各村相关管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六、区水务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洪利用设施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监督.考核工作,七。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依据部门考核结果保障资金落实、确保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七条 乡镇,街道 管理职能 一。乡镇.街道.作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以乡镇,街道 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二,收集并规范管理各村上报资料 建立工作台账。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培训,指导、检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第八条.村委会管理职能。一、村委会作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 负责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具体工作 成立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小组。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二,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要求成立专业管护队伍,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管理标准、三 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的调研、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三章.监督与考评第九条,主管部门制定监督考评办法、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考评。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考评结果 第十条,实施网络监督 发动群众,利用,平谷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平台、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区新农村办依据相关部门的考评标准。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度考评结果.第十一条。通过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聘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每两月出具一份监督情况报告,区新农村办依据相关部门的考评标准 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度考评结果。第十二条,主管部门监督,网络监督,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考评结果占总考评结果比例为6、2,2,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编制乡镇,街道.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补助资金拨付的年度报告,作为区财政局拨付管护资金依据,第十三条。考评结果纳入镇村管理工作、三级联创,考评体系.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四条.资金来源。区财政局将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原则。一。设立专账 专款专用 严禁挪作它用,二,安排合理.统筹使用,三。以奖代补、部门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区财政依据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兑现乡镇、街道,基础设施管护的补助资金、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区新农村办负责具体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