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保护被征收土地及房屋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 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 2010,3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固原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固政发,2009。20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固政发,2011,57,58号 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双泉村和中河乡曹河村、用地涉及原州区开城镇双泉村和中河乡曹河村,其中 开城镇双泉村总规划面积11 000亩、一期建设征地2253亩.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300亩征地任务、2015年6月底前完成1953亩征地任务。中河乡曹河村规划面积3000亩.2015年底前完成一期建设用地征地1300亩任务.二、土地和房屋征收方式,土地征收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安置采取货币补偿或以地换房的方式。原州区政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征地补偿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 形式发放、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0。3号、的规定,城市规划区外土地补偿按照旱地3230元,亩,水地6720元,亩,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补偿按照13122元、亩执行,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固政发.2009,20号。的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补偿按照旱地12000元。亩,水地18000元、亩,青苗800元 亩执行 参照以上规定、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用地执行标准为 城市规划区外土地补偿按照旱地8500元、亩。水地12000元,亩。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补偿按照18000元。亩 青苗800元,亩执行,对于非法买卖的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土地补偿费由国土局直接支付给所在的村集体组织.二。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齐全,由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 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固政发,2011,57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和,固原市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固政发.2011 58号.文件执行,补偿标准见附表.1.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按户籍人口计算,安置费标准每人每月60元,一般过渡期为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搬迁费按户籍人口计算,搬迁费标准每人80元 2,房屋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严格按照 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户籍在本村,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户.根据被征收房屋 院落。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参照固政发。2011 5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估.一次性补偿到位。不再给予安置,户籍在本村,一户有多处宅基地的、其中一处宅基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参照固政发、2011,58号文件的规定评估进行补偿,其余几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按成本价进行评估并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再给予安置,第一、被征收房屋.院落,具有房产证、集体土地证,宅基地证,市县 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四联单、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法颁布以前乡、镇。或人民公社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中一项.给予足额补偿。第二、被征收房屋,院落,经乡 镇,政府核准但未经县,区。级政府批准的、继承的或因婚姻。持有户口本和结婚证,分户的院落,由房屋征收部门.单位,牵头。原州区政府联合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现场联合确认属实后,给予85.补偿.第三 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院落,经房屋征收部门,单位。牵头、原州区政府联合市监察。财政、审计,规划,民政等部门现场联合确认后,属于本村户籍.建筑物 构筑物按评估价给予50.补偿.第四,对于不属于本村户籍,非法取得的土地,建设的各类形式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以套取国家补偿费为目的,一律不予补偿,对于私自串通、非法买卖土地的,一经核实、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 土地征收后、对因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5亩,含0,5亩,的农民.按照.固原市市区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固政发。2008 68号、执行,四,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公告由原州区人民政府发布 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具体工作由原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监察,财政,审计,国土.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审批、公示.征收,一、房屋征收步骤。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 成立由原州区政府。市监察,政法 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参与 镇,村干部及涉及征收范围内的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组。对项目区域土地及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宣传动员阶段、制定方案.发布土地及房屋征收公告和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向被征收户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3。调查摸底丈量评估阶段 对于被征收土地。由原州区政府牵头,组织征收单位,涉及乡镇对该范围内的耕地。未利用地进行现场丈量.确定地上附着物的种类 一次性登记 签字后生效,对于被征收的房屋,由原州区政府牵头,组织征收单位,涉及乡镇,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现场丈量,评估,确定产权价值、4、房屋征收阶段.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签订的时间实施搬迁、届时被征收人不按协议约定主动搬迁的.征收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搬迁。5,付款方式 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补偿由原州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跟踪核查。督查。并由市监察,审计,建设 民政及乡。镇 等部门共同签字确认丈量,登记结果,并在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在的村,组进行张榜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经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负责人审核后。由原州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与被征地户签定征地补偿协议,并一次性将补偿费打入被征地群众,一卡通,存折,不经其它环节 确保补偿资金到位,二、房屋征收方式.1、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后、建筑物及构筑物全部由征收单位统一组织拆除 2、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不实施拆除的.征收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拆除、五.土地及房屋征收的法规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宁政发。2010.3号.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固原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 固政发,2009,20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固政发、2011,57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和.固原市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固政发,2011。58号、六、工作职责,一 原州区政府具体牵头组织此次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二。市民政局负责征收协调服务工作.三,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该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土地报批和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筹措工作,四,市财政局,负责根据需要及时拨付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五。市政法委.信访局 公安局,配合做好土地及房屋征收中的社会治安 维稳工作及群众解释工作 六、市监察 审计局,负责项目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工作,配合征收办公室做好土地房屋丈量,登记等工作、七。市林业局和农牧局负责项目区林地和草地核实与报批工作.八 市法院,依法裁定房屋强制征收申请、九,所属乡镇,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制定措施、控制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抢种。抢栽和抢建行为,做好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核实上报、负责征收补偿费的兑付工作、十,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部门,单位,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4年民生20件实事之一、该项工作能否按期完成,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局 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为此 原州区政府,相关部门 单位.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二,加大宣传.广泛动员,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工作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入户宣传中 既要大力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全面宣传土地及房屋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生态殡葬项目建设的舆论氛围,三,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时间紧 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 精心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土地及房屋征收中出现的问题 四。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 一盘棋,思想.听从命令 服从指挥,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各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按时到位,按工作分工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统一口径 不该说的话不说 不该做的事不做 在行动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个人不得随意答复.五,依法拆迁。阳光操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丈量和登记,杜绝征人情地.拆人情房、建立完善土地及房屋征收档案资料以备查考、要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将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发放到被征收户手中。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八、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固原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王晓明,市民政局局长.副组长.安继海.原州区政府副区长,成,员、马学明,市政法委副书记。许正清、市信访局局长,马宝福 市财政局局长.李世明。市监察局局长、张,骞 市司法局局长。王成明,市审计局局长.马凤贤,市住建局局长、朱连续 市规划局局长、李少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尹聚仁,市民政局副局长。金创明 原州区开城镇镇长,冯晓明,原州区中河乡乡长.李宏钰 固原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继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尹聚仁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市生态殡葬项目的征地 拆迁和协调工作,九。本方案适用于市生态殡葬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附表,1、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城市外、2.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3.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览表.城市外。4 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