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机关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固原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区域内公共聚集场所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 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各有关部门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 社区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平战结合。体制创新 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治安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治安防控的资源优势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通过体制创新。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7,依靠科技 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管理的力度,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 预警 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全市治安防控体系的作用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 衍生事件.在中小学校和社会各界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2。组织指挥体系,2,1.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下设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委,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 组织 协调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统一指挥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市应急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其主要职责 1 统一指挥全市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2 负责启动本预案。3,对处置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5,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求自治区政府给予支援.6 研究解决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以上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 由单位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组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工作组,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2,现场控制工作组。组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市公安局。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和财物 指挥和协调现场警戒和保卫,交通管制 清障,维护交通秩序.清理现场.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市道路公共聚集场所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 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做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为应急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消防支队.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3 治安保卫工作组、组长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4.医疗救护工作组,组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医疗机构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开通救援,绿色通道,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对伤亡人员的抢救 医护和安置工作 组织调集医疗专家参与会诊急救、负责 协调有关药品 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汇总和上报人员救治情况 5。调查处置工作组、组长.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主要职责,依据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纪查处玩忽职守.渎职等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查清.查明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和责任 并进行处理 6 宣传报道工作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副组长.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发布材料的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召开新闻发布会,7 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 市民政局分管事副局长.副组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负责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及相关演练经费保障,负责协调公共聚集场所的通信保障.负责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处置人员的交通 通信 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8,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需要、在指挥部的组织 协调下 做好相关工作,9.有关县、区,政府。协助指挥部实施公共聚集场所控制。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等各项工作。2。2 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治安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2068023、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依据全市应急体系总体规划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指导各县,区 应急委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事故后,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 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2 3、各县。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 人民政府按照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参考本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 2.4。专家组 市公安局成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预报预警,3,1 监测预报.市相关单位,各县.区,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 及时对可能引发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不能消除隐患的 要及时报告市委 政府和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3。2,分级标准。报告市委,政府和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信息要按照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性质 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注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级别。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其中分级标准为.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 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 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 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 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2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 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事故.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 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 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内无法恢复通车、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 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 以上,50,以下.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 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 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组织会商或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区,通报,督促和指导按照相应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市相关单位或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报告市应急委.并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方案,并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向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3,4、预警行动,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市应急委或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 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委和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4,应急处置,4 1 信息报告。1,对特别重大。重大 较大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及应急工作机构接到报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自治区、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自治区。市委总值班室.政府应急办 总值班室.报告信息.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2.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87号。要求.事件发生后、各县.区,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向市政府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规定的联络员范围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或拟到达现场时间、如在应急过程中更换联络员.要及时报备、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事发县.区,政府赶赴现场指挥先期处置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随同前往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或应急办主任.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的市有关部门 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机构负责人。4.2。先期处置,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事发县、区 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3,响应启动,按照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IV级,III级 II级,I级四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 可视事态发展及其情况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已扩大,需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1。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时,由自治区应急委宣布启动I级响应 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应急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命令领导和指挥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指挥部和有关县 区、部门 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2,II级响应 发生重大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时 由自治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II级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应急委根据自治区命令,领导.指挥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III级响应.发生较大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市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II级响应 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4,IV级响应,发生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时。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县 区。开展相关应急工作,4。4、响应措施 1,市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处置措施.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主持召开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指挥部办公室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通报、向成员单位下达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指令、要求迅速赶赴现场 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先期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积极与自治区 市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向自治区,市委、政府提出需要支援的具体事项、公共聚集场所发生重大事故.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主持召开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 听取指挥部办公室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通报、向成员单位下达公共聚集场所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指令.要求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先期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联系 做好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向市委、政府提出需要支援的具体事项,2,市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紧急处置措施.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时.市公安局履行市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召开市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 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了解人员受伤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委。政府,区公安厅,市公共聚集场所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向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起草,发送指挥部文件。简报和值守应急工作,3,各成员单位或工作组紧急处置措施、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时.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先期工作 并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 进行搜救人员.医疗救治,疏散群众,维护社会治安,进行事故调查与评估工作。4.5。现场处置,由事发县.区 人民政府设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等,必要时,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1.按照分级响应原则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一般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较大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以市级人民政府名义 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宣传 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种类及其次生 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件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 权威发布 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 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7、响应终止.公共聚集场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应急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 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通.群众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自治区应急委宣布终止响应 公共聚集场所较大事故基本处置结束后,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一般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基本结束后、由县.区,政府或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应急状态解除后.相关单位应当按照专项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5 应急保障,1、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 确保通信畅通,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单位.应急保障队伍 应当确保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并明确带班领导 3。应急救援现场与应急指挥部之间应当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6。恢复重建 6 1,善后处置.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6.2。总结评估 1、特大 重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由自治区应急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 较大及较大以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县、区。人民政府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 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发地人民政府提交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专报报市政府应急办,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7.日常管理、7。1,宣教培训 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7.2 预案演练.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7,3 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由市公安局制定、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后,报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备案。3 市公安局要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7,4、责任与奖励,对在应对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附,则、8,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8 2。以上 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