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6年5月10日。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 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昌平区水环境安全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始终坚持安全.清洁,健康的防治方针和。节水优先 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施治原则.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政府市场协同 全面依法推进.严格落实责任,鼓励全民参与.不断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 末端治理、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 努力实现环境 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二 防治目标、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17年,昌平新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 比例保持稳定,全区劣 类水体断面数量比2014年下降60.以上.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全面消除劣,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防治任务 一.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昌平区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厂建设任务,制定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 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现有雨污合流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到2020年。全区建设污水管线108公里,昌平新城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 全处理。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昌平分局.昌平公路分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验收管理。全区在建 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并实现达标排放、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污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新建剩余污泥处置厂,设计处理规模300吨,天、到2020年.全区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委 市国土局昌平分局 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环保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 控制城镇建成区面源污染.及时清运城镇建成区垃圾 禁止违法倾倒 严控污染物进入城镇建成区排水系统,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全区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育种,科研用途除外。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禁养区外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并配备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化养猪场。养牛场粪便污水治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财政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农委 区财政局 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引导农民施用配方肥。缓释肥.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 到2019年.全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部施用环境友好型农药 全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 全区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 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 以上,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区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重要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防护性能较差区等重点区域逐步有序退出高耗水农作物种植.积极推广雨养农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水产养殖场,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 充分发挥养殖水面的湿地生态作用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水务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将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联村合建,单村处理。单村收集储存等方式 因地制宜解决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新农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镇,街道,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镇。街道、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财政支持政策、到2020年。完成94个村庄的分散污水设施改造及建设任务 其余农村地区接入市政管网.城乡结合部村。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实现村村有污水处理设施 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新农办.区城乡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 依法取缔不符合北京市、昌平区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电镀,农药原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化工.制药 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 实施清洁化改造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国资委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引导督促全区污水排放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对污水进行委托处理 实现达标排放 严禁污水直排,自2015年12月31日起.全区工业企业 中关村昌平园.未来科技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要求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中关村昌平园,未来科技城入驻企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017年底前 实现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未来科技城管委会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继续开展化工。制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5、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2017年底前,实现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的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逐步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6、加强船舶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船。游船码头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接收设施,以及码头船舶停泊区事故溢油、溢液的拦截,回收和清除设施.提高含油污水的接收处置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二,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7.建设节水型社会.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不断提高重点领域的节水水平、到2017年、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到2019年,完成北京市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5,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8、多渠道增加可用水源。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源。积极建设昌平地表水厂和兴寿地表水厂。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再生水利用,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住宅小区及单位内部景观等用水应当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具备环卫用再生水供水能力的区域.环卫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区域、集中建设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安装中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区域,全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 全区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新建再生水管线27公里、为河湖景观补水,并预留其他用水的取水口,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交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建,改建建筑严格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通过回用系统用于道路喷洒、园林绿化和景观河湖补水、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 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严控地下水超采 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 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 严格实行地热水 矿泉水等开采许可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范围核定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工作。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自2016年起.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机井,2017年底前。完成机井排查登记.2020年底前、封填全区未经批准的机井.按规划置换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10,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 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 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安全状况,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自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2017年底前 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评估制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 2017年底前完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3年评估一次 2018年底前完成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建立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并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统筹抓好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工作,2016年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1、防治地下水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清除现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封填废弃机井 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2017年底前,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加油站防渗漏改造工作 全区石油化工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 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溯源.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自2019年起,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试点.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积极保护和治理流域水生态环境,12.保障生态环境用水 修订完善昌平区地表水功能区划方案,进一步明确水功能区定位和保护标准.开展河湖环境生态需求分析.确定生态流量、不断增加河湖生态用水规模,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大外流域调水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力度,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增强河湖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和纳污能力,积极落实市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5 8号,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昌平区水系与全市 三环水系.连通格局。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3,保护水生态健康.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河流、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强化水源涵养区林地管护 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 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水体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划定河湖水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 制定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到2020年 建成半壁店。黑山寨 百合等1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平方公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源涵养林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责任单位 区农委,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4,加强湿地建设,到2020年完成昌平沙河水库及上游湿地恢复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发挥其在河流水质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降低河流含氮磷的浓度、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 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15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排污口调查 设置排污口标识。建立镇。街道。巡查员队伍,定期巡查排污口和河道两侧垃圾,以城乡结合部截污纳管及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扩大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村镇污水治理为突破口.以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规划保留村为重点,试行以专业化建设、专业化运行.专业化管理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为原则的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河道两侧垃圾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辅以生态补水及河道曝气复氧。植物修复,生物修复等措施 强化黑臭水体治理、自2016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包括黑臭水体名单 责任人及消除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建成区的黑臭水体,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6,改善水体水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以镇。街道.为单元,建立污染源台账 开展截污控源和河道精细化管理、2020年底前,推进北运河。昌平段,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工程建设并实施河道生态治理。完成清河河道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五 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7。调整产业结构、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全区范围内不再发展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高精尖,产业结构、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依据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 制定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并自2017年起实施.2018年底前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完成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8、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明确空间管制要求。严格限制新建和扩建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和重点产业基地、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推动污染企业退出.调查建成区现有原料药制造.化工等行业水污染较重的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工业园区内企业除外 制定实施分年度的搬迁改造或调整退出方案,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备案、并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2018年底前,完成河道保护及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湖利用和保护要求、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 严格水域空间用途管制,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依法查处非法挤占河湖、采砂等行为。牵头单位,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水务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 切实加快重点流域治理,19。北运河,昌平段 流域。通过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整体改善北运河。昌平段、水体水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新农办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开展北沙河黑臭水体污染溯源和专项治理,消除北运河,昌平段,的黑臭水体 自2016年起、开展孟祖河.四家庄河,一排干,幸福河.十一排干等5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到2017年底前。完成北沙河,南沙河上游,南沙河下游,温榆河,东小口沟5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昌平新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管理 20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明确全区水环境质量目标.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战略转型,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制定达标整治方案 即,一河一策 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 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镇,街道,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2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定期评估沿河流.湖库的工业企业、中关村昌平园,未来科技城的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水产品集中养殖区和畜禽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 限制,替代等措施,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卫生计生委 区水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16年底前.制定和完善昌平区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3,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自2016年起.依法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制定并发布分阶段实施目录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技术支持,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严格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管 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实施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二。严格执法监管,24.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水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排查各类水污染源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或关闭 自2016年起 定期公布环保 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并公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上级督查。属地监管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 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厉查处违规排污行为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设施排放 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重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的监管、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 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农业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以及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5 提升监管水平,建立本区跨部门。区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镇。街道,与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 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2020年底前,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增加仪器设备。对于具备条件的水体断面要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 完善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表水评价方法体系 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 自动监测,水生生物监测 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区 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红线管控区例行遥感监测以及地面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山区和深层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并建立深层地下水监测及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市国土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环境监测 监察 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推进环境卫星,大数据等在环境监管中的运用。按照市环保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镇.街道 可依法承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力。并配备必要的人员、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未来科技城管委会要于2016年底前明确环保主管部门.设立环保岗位 报送市,区两级环保,水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 自2016年起 应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环保工作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 将环保职责具体落实到各镇。街道 和村 社区,并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编办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26,落实和完善税费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建立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收费标准高于治污成本,并做到应收尽收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统一要求,建立中水全成本价格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建成区面源污染控制的相关收费政策、完善水资源费.城镇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的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27。促进多元投融资、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公平竞争投资环境,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推进质押权交易的相关扶持政策,推进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推广股权 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积极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灵活运用基金投资。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各类金融工具,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水环境保护的投入。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 合作或股份制方式建设 经营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鼓励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投资政策。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的规划和用地政策.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厂网分开建设运行的管理政策,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以奖励,补贴 贴息等形式 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湖生态补水。河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项目。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加大对节水设备产品 有机肥,污泥衍生产品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资金支持力度,凡征收的城镇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要的。应及时调整收费标准,不足部分可由公共财政予以补贴,政府资金使用方向要逐步从。补建设 向、补运营.转变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8.建立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的用水效率和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 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示范,牵头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绿色信贷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业务、通过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定期公布应予限制贷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将其列入限制贷款类企业 完善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2017年底前,在各金融机构的法人层面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由分支机构应用评级体系对企业进行授信,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落实.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 试行,探索建立各镇.街道。间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每年根据水环境质量评估状况。对完成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的镇.街道、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予或减少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强化科技支撑、29,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处理处置,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等技术、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等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30,支持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交流.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1,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健全环保工程设计 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供水水质净化 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领域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规范.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责任单位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以河道治理,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等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模式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五 广泛动员公众参与,32。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对水环境状况差的镇 街道。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年度各项评优资格,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自2016年起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是否超标排放等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园林绿化局等、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33、鼓励社会监督,支持公众依法,有序监督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科学客观解读水环境质量,强化水污染防治的科普和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健全举报制度.支持公众监督,举报污染水环境行为 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公众对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4、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节约用水,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组织系列环保公益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文明办,团区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昌平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和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区编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委、区财政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 分解落实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要制定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工程项目.逐一落实,各镇 街道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政府督查室,各行业部门要对本行业 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要制定本部门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报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备案,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措施,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共同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局、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部门要按年度任务分解 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实施 河长制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 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实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协调水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 确保机构,资金、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到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强化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企业要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积极落实治污减排 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 规范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鼓励企业编制和公开年度环境行为报告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 投融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水务局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严格督查考核、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加大督促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政府督查室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并对有关镇,街道 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监察局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