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4年11月15日第3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自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顺义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实现全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6号。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建设施工,拆迁工地源头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消纳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过程中的检查执法,即。两点一线,管理.控制工地扬尘.实行标准车辆运输.减少道路遗撒,实现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乡市容环境水平,二.工作任务及措施,一.源头监管,加强全区建设施工、拆迁工地,搅拌站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工地 混凝土搅拌站.设备,设施使用.严禁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和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运输车辆、从源头上杜绝扬尘污染 1、严格执行施工,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管理标准,施工。拆迁、工地应进行围挡,路面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大型裸露土堆及时苫盖、无准运证车辆不许进入工地 超量装载,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不许驶出工地。2.加强工地源头执法检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全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源头管理工作、要积极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等单位深入施工 拆迁.工地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从严查处施工。拆迁 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对建设,拆迁、单位施工监管,建设.拆迁 单位开工前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手续,严格落实工地管理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建设,拆迁、单位坚决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坚决对其进行曝光,并依法暂停其招投标资格,区城管执法局对未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建设,拆迁,单位依法进行严厉高限处罚,4。落实项目经理责任追究制度,将建筑垃圾,土方管理纳入项目经理责任制.完善施工工地扬尘防护措施 严格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 土方,砂石运输企业和车辆.区环保局对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和大型机械尾气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依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严厉处罚并记分 5,建立出土工地现场监控系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和施工场内高处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区城管执法局联网。加大非现场执法处罚力度,同时加强进出工地运输车辆检查。对未达标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 6 设立 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 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纳入施工现场管理范围,强化施工单位自我约束 须公示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现场责任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地点,监督电话等内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日常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直至达标,7 加强专业工程施工工地管理。区公路、市政、城市建设.水务。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专项工程工地监督检查,带头做好工地源头管理.要加强告知宣传.落实现场责任人。使用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土方规范管理要求。对不按要求落实的施工工地、由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严厉高限处罚.8 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监督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巡视检查,做好砂石运输车辆源头管理。督促砂石运输企业全部使用运输专用车辆。杜绝使用非法砂石运输车辆.二.运输监管,加大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规范建筑垃圾 土方、砂石运输企业和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1,落实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标准,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超载运输,道路遗撒,乱倒乱卸。违章行车等行为。2,加强运输企业从业管理、从事建筑垃圾 土方,砂石运输的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并在开展运输作业前与区市政市容委签订,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保证书 强化运输单位社会责任和自我约束,区市政市容委对符合从业管理要求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建立备案名录 定期向社会公布,严格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建立建筑垃圾 土方.砂石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依法从严处罚非法运输企业、3,加强道路运输检查执法,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检查执法工作.对无建筑垃圾。砂石.准运证车辆运输和发生道路遗撒 乱倒乱卸等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区垃圾渣土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负责对非法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进行拦截、并对违法行车和超载运输等行为进行查处。区交通局负责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和私自改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行为进行查处。三。消纳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消纳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加大对非法建筑垃圾消纳点的检查执法,建设达标规范的渣土消纳场。1,落实渣土消纳场设置标准,渣土消纳场须经属地同意 按照区域相关规划以及水源保护区和环保要求合理布局 场内技术。设施。设备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且具备扬尘防护措施 要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渣土消纳管理台账,禁止消纳外区渣土。2.严格渣土消纳场行政许可、严格控制渣土消纳场数量,区市政市容委应按照市,区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渣土消纳场所建设,严格执行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许可制度 按时完成相关许可的决定和送达并及时公示 3。加强渣土消纳执法检查,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全区渣土消纳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 区城管执法局应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消纳行为,坚决取缔渣土非法消纳场所 乱倒场所。四。装修垃圾监管。城区居住小区装修垃圾的运输和消纳、由业主向所在居委会或物业提出申请,自行到区垃圾渣土管理所办理相关消纳手续.自行或委托运输单位使用密闭的运输车辆,送至区级渣土消纳场、农村建筑装修垃圾由村民向村委会申请、自行或委托运输单位使用密闭车辆 送至镇村灰土消纳场,五,属地监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管理工作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属地范围内零散施工及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源头监管,要宣传引导运输企业组建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 绿色车队。严禁使用违法违规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做好属地渣土消纳场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六,社会监管 1,加强媒体宣传曝光 区广电中心应定期组织专题报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对使用无资质运输企业的施工单位。无资质违规运输的运输企业 未达标的运输车辆及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发生的遗撒 乱倒,超载,涉牌、无准运证等行为进行曝光。2,鼓励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公布区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60412345,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将建筑垃圾等管理纳入区网格化信息指挥中心系统、网格巡视员发现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场所应及时取证并上传信息,形成无缝化监管态势,三 工作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合理安排部署,建立顺义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市政市容委召集、成员单位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区广电中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垃圾,土方 砂石规范化管理工作,上传下达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大型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及汇总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整治情况等,二、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城管执法局每周将本组执法信息和案件移送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末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通报 三,建立长效执法机制 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等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施工,拆迁工地源头和道路运输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执法,形成常态化检查执法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规范化管理,四。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各执法部门在发现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定施工或作业的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渣土消纳场,并完成本部门执法处理后。要按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内容.见附件1。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案件移交。见附件2,3、实施联动处理,各相关案件受理部门要及时核实案件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五.建立检查考核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的日常管理情况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 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案件移交不及时回复等情况进行通报.附件、1,顺义区建筑垃圾联合执法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表、2 顺义区建筑垃圾案件移送单。样表.3。顺义区建筑垃圾案件回复单、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