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 局 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1日、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本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京政发。2012,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6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依法严格 科学规范 客观公平,分类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区政府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农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区统计局 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 区环卫中心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第四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属地.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属地实行属地行政领导负责制。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第五条、考核内容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下简称 三条红线.相关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考核项目见附件.考核组每年年初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三条红线、考核目标、结合各属地的实际情况 实行差异化考核,第六条 考核采用评分法 满分为100分,其中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占70分,相关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占3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七条、考核工作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为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期末考核为每个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对过去五年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第八条。各属地每年12月下旬将本辖区上一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报区水务局,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第九条、考核工作组依据任务分解。负责对各属地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 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认定考核分值和等次。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依据各属地的考核结果,编制全区考核报告.上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第十条,经区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各属地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区政府对期末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属地予以通报表扬 区有关部门要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支持,年度或期末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属地,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属地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属地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该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二条,对于在考核中瞒报,谎报的属地 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 1,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项目分值,2,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细则,3.顺义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断面。4,顺义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