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16年4月21日,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 66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房山区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清洁。健康的防治方针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施治原则,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政府市场协同 全面依法推进、严格落实责任,鼓励全民参与,不断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 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 水资源管理.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水清、景美,生态宜居新房山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二.防治目标到2017年,新城,燕房组团和良乡组团。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稳定。拒马河 崇青水库水质稳定达标。丧失使用功能 劣,类。的水体断面数量比2014年下降60。以上,2017年消灭大石河。祖村 大石河,兴礼大桥。刺猬河.东石羊,东沙河,万宁桥下,挟括河 琉璃河二街,五个断面劣、类水体 2018年消灭小清河.东南召 小清河。八间房漫水桥、两个断面劣,类水体,到2030年,全区地表水全面消除劣。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防治任务。一,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完成,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河北镇、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的工程建设。制定并实施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 新建青龙湖镇、长阳镇、十渡镇 窦店镇4座再生水厂、升级琉璃河镇、韩村河镇,城关一期、城关二期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5 93万立方米,日 到2020年 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 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 区住建委.区环保局 房山国土分局,相关乡镇.街道、加快现有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坚持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到2020年、新城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新建污水管网约56。6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建委、相关乡镇 街道,严格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全区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 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委,房山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2016年底前建设完成房山区污泥处置工程、工程建成后、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相关乡镇 街道.2 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及时清运城市垃圾,禁止违法倾倒,严控污染物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采用点、调蓄池、线、沿河收集管线,面,下凹绿地、湿地。蓄滞洪区。等方式。建设调蓄廊道和管线,实现雨水收集系统贯通,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环保局 区农委 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各乡镇,街道,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全区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育种.科研用途除外、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要实施雨污分流 并配备粪便污水贮存 处理、利用设施。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各乡镇 街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通过施药器械更新,绿控技术推广,农药品种调整.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等措施.到2019年.全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部施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到2020年.全区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引导农民施用配方肥 缓释肥.到2020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提高到98,以上,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2019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到2020年、全区化肥施用量降低22 以上。牵头单位,区种植中心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重要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防护性能较差区等重点区域逐步有序退出小麦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到2020年。全区粮田调减到10万亩左右。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种植中心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房山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乡镇、街道、全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水产养殖场.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充分发挥养殖水面的湿地生态作用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乡镇.街道,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将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要指标.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联村合建 单村处理、单村收集储存等方式。因地制宜解决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到2020年。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任务,牵头单位 区新农村办责任单位。区农委 区水务局 区市政市容委,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相关乡镇、街道,以乡镇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19年.城乡结合部 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实现村村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住建委 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新农村办、相关乡镇,街道,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电镀,农药原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国资委.房山国土分局。相关乡镇 街道 配合市环保局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落实.实施清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全区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以外的污水排放企业,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对污水进行委托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严禁污水直排。自2015年12月31日起.全区工业企业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 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7年底前 实现与市环保部门联网 工业园区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并依法处罚.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国资委 各乡镇 街道.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继续开展化工、制药 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国资委 相关乡镇,街道。5,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2017年底前、实现垃圾填埋场 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的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逐步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牵头单位 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6,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自航船舶,旅游船舶 普客船舶。快艇。工作船 救生船.等实施强制报废措施。进一步完善游船码头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接收装置建设和码头船舶停泊区事故溢油,溢液的拦截 回收和清除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的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牵头单位 区交通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相关乡镇、二.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7,建设节水型社会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全面提高重点领域节水水平,确保全区工业用新水零增长 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 自2016年起 利用财政补贴等方式、每年推广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0,6万套。件、以上、到2018年.完成房山区节水型区创建。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20年,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化工等高耗水项目 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4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22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全区新水用量严格控制在2,58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农委 各乡镇,街道.8.多渠道增加可用水源.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增加南水北调对房山区供水量,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推进再生水利用。自2016年起、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洗车服务.建筑施工、城市绿化、道路冲洗、住宅小区及单位内部景观环境等用水逐步使用雨水或再生水、自2018年起。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区域、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装建筑中水处理设施和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全部安装建筑再生水利用设施.2018年底前、新建再生水管线可达47公里。到2020年,城市绿化、公共绿地等用水应当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公共绿地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灌溉比例达到20、具备环卫用再生水供水能力的区域.环卫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0 65亿立方米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建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交通局。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新建 改建建筑严格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通过回用系统用于道路喷洒 园林绿化和景观河湖补水,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市政市容委 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 区交通局 区农委、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9。严控地下水超采,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 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严格实行地热水,矿泉水等开采许可制度、2016年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地下水超采范围核定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工作,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自2016年起,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机井 2017年底前.完成机井排查登记、2020年底前 封填全区未经批准的机井。按规划置换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房山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 区财政局 区农委,各乡镇,街道.三,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10,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安全状况,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 向社会公开全区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2016年6月底前,完成房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开展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3年评估一次 2018年底前完成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建立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并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相关乡镇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乡镇.街道,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 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 2016年底前,建立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11,防治地下水污染。2016年底前.配合开展平原区地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分区污染防治方案编制,2017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发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时清理.废弃机井发现一眼封填一眼,2017年底前。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加油站防渗漏改造工作 全区石油化工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溯源 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 区商务委责任单位 区经信委,房山国土分局,区财政局、房山工商分局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各相关乡镇、街道、四,积极保护和治理流域水生态环境12.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开展河湖环境生态需求分析 确定生态流量、不断增加河湖生态用水规模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加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力度,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增强河湖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 13,保护水生态健康,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河流,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强化水源涵养区林地管护,加强滨河 湖.带生态建设,2016年底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城市水体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划定河湖水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对已治理完成的中小河道 划定河湖保护红线.到2020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3条。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1万亩。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房山国土分局,房山规划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相关乡镇.街道。14.加强湿地建设.完成房山区长沟泉水。琉璃河等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发挥其在河流水质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降低河流含氮磷的浓度,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房山国土分局 区环保局 区农委。相关乡镇15。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自2016年起。开展污染溯源.制定黑臭水体实施治理方案。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结合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琉璃河湿地项目.以农村治污及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扩大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村镇污水治理为突破口 试行以专业化建设.专业化运行,专业化管理三位一体机制改革。2016年底前.消除吴店河龙华苑北侧。金地朗悦小区北侧段等建成区的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河岸无垃圾 无违法排污口.消除东沙河凤凰亭下、化工四厂东入大石河段 西沙河迎风坡村.9场路段,大石河红领巾公园.苏村等3段建成区的黑臭水体,2019年底前、消除大石河芦村,兴礼、大石河田家园 芦村。六股道沟六股道村南 东南召村东段以及窦店沟七里店村 芦村南段等4段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房山规划分局 房山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农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相关乡镇.街道.16、改善水体水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污染源台帐。开展截污控源和河道精细化管理,2018年前。完成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其中2016年底前完成8个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 房山国土分局。区农委.房山规划分局、区住建委,相关乡镇,街道 五。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7 调整产业结构,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全区区域内不再发展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高精尖产业结构、牵头单位。区经信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相关乡镇 街道.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依据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送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区经信委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落实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并自2017年起实施,2018年底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房山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测算预期生产力条件下.区域水资源可承载的社会和经济规模,引导房山区,量水发展。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相关乡镇.街道.18、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划定房山区增长边界.明确空间管制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和重点产业基地,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引导新增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牵头单位、房山规划分局.区经信委、房山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 区水务局.区农委 相关乡镇.街道,推动污染企业退出.调查辖区建成区现有原料药制造 化工等行业水污染较重的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位于工业园区的企业除外.制定实施分年度的搬迁改造或调整退出方案。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环保局备案 并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2018年底前。完成河道保护及管理范围划定 明确河湖利用和保护要求,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严格水域空间用途管制 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加强后期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行为.区规划。水务.国土,公安及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应发挥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河道盗采砂石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房山规划分局。区水务局、房山国土分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房山公安分局.相关乡镇.街道.三,切实加快重点流域治理19.拒马河 通过拒马河河道治理工程,沿河排污口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建设十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加强十渡中心区污水收集处理.结合清洁小流域建设.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确保拒马河、张坊大桥断面,类水体水质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房山规划分局 区财政局,区种植中心 区新农村办。区农业局、相关乡镇,街道,20,大石河,结合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琉璃河湿地公园建设、通过窦店镇,二期 污水处理厂建设、琉璃河镇、韩村河镇。城关街道、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面源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严查偷排漏排等措施,2017年消灭大石河、祖村断面,劣,类水体.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种植中心,区新农村办.区农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21、小清河.通过长阳镇 一期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长阳镇,二期.青龙湖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初期雨水治理、雨污合流改造,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严查偷排漏排等措施 2018年消灭小清河 八间房断面。劣.类水体、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种植中心。区新农村办。区农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水环境管理22.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房山区水环境质量目标。逐一排查水体水质达标及污染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自2016年起 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将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相关乡镇.街道 23.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实施 增一减二,的替代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24.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评估沿河流.湖库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环境和健康风险 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北京市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经信委,区卫生计生委 区安监局、各乡镇,街道.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经信委.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16年底前,制定和完善房山区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应急办。区水务局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农委 区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25。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自2016年起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分阶段实施目录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技术支持。严格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实施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6,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流域协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京津冀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合宣传.水污染应急等工作机制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把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作为优先领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农委。相关乡镇,街道,二.严格执法监管27,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设施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重点工业企业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 粪便消纳设施的监管,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 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 边批边建 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房山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市政市容委 各乡镇,街道,建立水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以流域为单位的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管、排查各类水污染源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或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 黄牌 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并公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各乡镇。街道,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 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房山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 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2016年6月底前.公安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牵头单位。房山公安分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各乡镇 街道、28,创新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建立跨部门、区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 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各乡镇 街道,提高区级水环境监测能力,增加仪器设备,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表水评价方法体系。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自动监测 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集中饮用水源地红线管控区的例行遥感监测.地面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全区所有乡镇,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区所有区界和乡镇出入境河流断面 重点沟渠断面的地表水监测站网。实现地表水水位,水质常规监测,建立房山区水资源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水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和辅助决策支持,建立三维地质模型和地下水数值模型。为水资源管理和科学配置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房山规划分局 房山国土分局。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加强环境监测 监察、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于2016年6月底前明确环保主管部门、设立环保岗位,报送区环保,水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环保工作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将环保职责具体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并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房山区监管网格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社会办,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 区编办,各乡镇。街道。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29、落实税费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落实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排污收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并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用水收费管理机制 研究建立中水全成本价格机制.落实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的相关收费政策和提高水资源费,城镇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30。促进多元投融资,落实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 健全公平竞争投资环境,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落实质押权交易的相关扶持政策 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积极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灵活运用基金投资。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各类金融工具,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水环境保护的投入。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或股份制方式建设,经营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加大财政投入,并积极争取中央及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 以奖励,补贴,贴息等形式.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湖生态补水.河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项目和工作 对环境监管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加大对节水设备产品 有机肥。污泥衍生产品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支持力度。凡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应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足部分可以由公共财政予以补贴、政府资金使用方向要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31。建立激励机制。落实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的用水效率和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示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推行绿色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业务、配合市有关部门完善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房山工商分局。区经信委,区水务局 各乡镇,街道。建立与乡镇,街道。挂钩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落实、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制定。房山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 和,房山区水环境区域补偿标准,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四.强化科技支撑32,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 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处理处置等技术、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各乡镇。街道 33 支持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交流.支持开展水环境领域科技成果应用、围绕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等开展工作 加强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监控预警等.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区农委 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3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水污染治理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以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模式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市政市容委。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五.广泛动员公众参与35、依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自2016年起、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是否超标排放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36.鼓励社会监督,支持公众依法,有序监督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科学客观解读水环境质量、强化水污染防治的科普和法制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落实举报制度,支持公众监督.举报污染水环境行为,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公众对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各乡镇.街道.37.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节约用水,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组织系列环保公益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教委。区文明办,团区委 各乡镇 街道,五。组织实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房山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和工程建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编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业局 房山国土分局、房山规划分局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区种植中心,区新农村办等.各乡镇、街道、二、分解落实责任根据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工程项目。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各乡镇 街道,和排污单位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以后每年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措施 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各乡镇 街道,应对所辖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制定本辖区水污染物防治工作方案 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种植中心。区新农村办.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市政市容委 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园林绿化局。房山规划分局。区农业局,房山国土分局等,各乡镇.街道、三、实施,河长制、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 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河长,负责研究部署 监督实施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协调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 资金、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到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四、强化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排水。污水 再生水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企业要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规范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及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 补办排水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 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鼓励企业编制和公开年度环境行为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投融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房山国土分局。区经信委。房山工商分局,各乡镇.街道 五,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房山区关于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将相关部门主要任务和措施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督查,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