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气象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 2016。39号。精神、根据 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要求,为保障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做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验收工作 坚持,放,管 服,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不包括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 电力。核电 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二 施工图审查时 建设单位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 应包含防雷设计说明、防雷类别的选取及采取的防雷措施.并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相关要求,工程竣工图中应当包含防雷装置的内容,三,防雷装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防雷及接地子分部工程、建筑智能化分部工程中防雷与接地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防雷装置实体质量及工程资料.实体质量主要包括,接地装置安装.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接 屏蔽设施.电、浪,涌保护器.线缆敷设。系统调试 试运行等内容。工程资料主要包括,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安装记录 测试记录等资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综合验收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建设 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按规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检测费用计入工程造价.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备案工作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对防雷装置验收及检测情况进行说明、并将防雷检测报告作为工程竣工报告的附件 若检测报告数量较多,建设单位可以提交检测报告统计汇总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出示原件备查.六,市规划国土委。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施工图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市和区气象局要加强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机构的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根据国发.2016、39号。气发.2016 79号文件精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和市气象局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了相关交接工作.并于2017年5月底最终交接完成 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