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都市湿地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都市湿地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月26日 郑州市都市湿地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目标和沿黄生态涵养农业产业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拓展农业的生态功能.实施成片鱼塘改造湿地公园和生态种养工程、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的湿地农业新格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发挥沿黄乡镇整合散养鱼塘发展湿地农业的优势 消除由于小面积高密度养殖带来的污染.把原有单体鱼塘连片发展生态养殖.发展稻田.莲藕、养鱼,虾、蟹,生态种养,改善都市区周边生态环境,二。坚持规模优先统筹规划推进农业湿地布局。强化政策引导 加大招商引资,带动各类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湿地建设.规模化开发 区域化推进 三 坚持融合优先融合发展湿地产业。把休闲观光.农事体验 餐饮旅游和科普宣教等产业项目植入生态湿地.建立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相融合的发展机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协调发展、促进生产 生活、生态。三生,共赢,三,目标任务2017年至2019年3年共实施农业湿地建设项目3万亩、其中湿地公园项目2万亩。种养游结合项目1万亩,2017年实施1.1万亩。2018年实施0,9万亩。2019年实施1万亩,分年度实施计划见附表.四 实施范围都市湿地农业建设项目布局在沿黄县,市。区,乡镇 办、项目实施范围见附图 荥阳市。王村镇 高村镇,广武镇,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花园口镇。新城办事处,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豫兴办事处、金光路办事处。中牟县。万滩镇,雁鸣湖镇。大孟镇 官渡镇。狼城岗乡、刘集镇,五。建设标准根据项目的功能特点、划分为湿地公园型和种养游结合型两种类型、一,湿地公园型1。规模。总面积500亩以上、水域面积300亩以上、2、总体功能、在对湿地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为公众提供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的休闲场所。湿地生态功能展示区展示湿地生态特征 生物多样性 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 湿地体验区可以体验湿地农耕文化。渔事等生产活动 服务管理区可供游客进行体憩 餐饮,购物、娱乐。停车等活动.3.景观建设,1、水体景观建设湿地公园内突出湖泊,溪流,沼泽,滩涂.库塘等以水为主体的景观建设 水体景观的边坡宜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护岸措施、2 植被景观建设湿地公园内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满足游客观赏需求的植物的配置与管理。应以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等湿地植物为主。应考虑植物种类和景观的多样性以及水体净化等生态功能的需求。所用的植物物种应采用本地种.3.人文景观建设各种源于湿地的具有文化内涵的景观建设、应与周边湿地自然景观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应优先采用生态材料和工艺、4、宣教工程建设湿地公园应设立标志、标识 标牌和解说牌等,标志。标识,标牌和解说牌应设置合理 图文清晰 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湿地公园应配备充足的文字.图片和多媒体等展示设施.解说与宣教标识系统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环保要求.5 休闲设施指示牌 湿地公园的边界,出入口、功能区,景观,游径端点和险要地段,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以表达界限.指导方向,阐述园规。介绍情况 提示警告等信息.指示牌的色彩和规格 应根据设置地点。指示内容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标识符号。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游步道.游步道建议采用生态材料铺设、交通工具、各种旅游机动车.船、应以电瓶车。船、或石油液化气车,船、为主 6.安全、环保按照LY,T5132,1995中6.5.安全。卫生工程、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建设。配备物联网监控设备,配套建设水循环净化设施,水质应符合GB3838。2002的要求、二.种养游结合型1,总体要求 家庭农场连片面积50亩以上、公司,合作社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稻田,藕塘必须水源充足、阳光风向好、排灌方便,保水性能好.旱涝无忧 配备有害生物物理防治设备 物联网监控设备、道路满足一般农业机械。车辆通行要求,电力配套符合生产需要,禁止使用对人身健康和水环境有害的投入品 2,旅游接待设施、鼓励利用农业湿地景观,开发多种形式的休闲旅游项目、根据经营需要可建设农耕文化展示 农业生产体验、游览步道,园林景观,指示牌 游乐设施.体憩场所.餐饮服务设施等,3。生产设备设施,根据需要可购置整地,插秧 收割。烘干,储藏 碾米,包装等设备,六 保障措施.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由相应县、市。区.立项批复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备案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奖补资金采用先建后补,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各县,市.区 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切块下达。奖补前由市级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二、强化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级财政每年设立湿地农业建设及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项目进行奖补,湿地公园型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给予每亩不超过40000元的一次性奖补、水稻,莲藕等种养游结合型项目给予每亩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按照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态补偿 三.落实配套用地政策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关于强化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用地保障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豫国土资规 2015,3号 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对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发展生态农业的.县,市 区,要按照5,的比例给予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四,强化金融和保险支持力度建立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成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创新涉农融资担保方式、落实财政补贴保费政策,对建设湿地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切实缓解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开发特色保险险种,设立水产,水稻 莲藕种植等新险种,并将政府的保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五、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成立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指挥部。加强对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县市区进行督查考核.重点考核有关县,市,区。生态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生态农业规划编制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农业配套设施用地指标落实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实行财政上划机制,凡是未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由上级财政按照同等额度扣减上划财力、附件,1,农业湿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2,郑州市都市湿地农业实施范围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