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 结合平凉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新建,扩建 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地下部分,均应缴纳建设项目配套费 第三条、市发改、物价,财政 规划部门及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建设项目配套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一,城市中心区.白石沟以东。大岔河以西区域及颉河拓展区,白庙拓展区、建设项目配套费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征收.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使用,二,平凉工业园区。大岔河以东、平镇路以西区域、建设项目配套费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征收和管理使用、三 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聚仙桥以东.白石沟以西区域,建设项目配套费由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崆峒区政府授权负责征收和管理使用,四.市发改 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中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费免征核准等相关工作、第四条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建设项目配套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征收,现行标准为每平方米70元、其中改扩建项目按新增建筑面积征收、建设单位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前缴纳配套费,第五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下建设项目免征配套费.1.敬老院 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2,医院门诊、住院用房及配套设施,3。大。中.小学教学用房及配套设施。4,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5、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组织兴办的慈善 公益类项目,6 纳入计划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7、纳入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区域建设的回迁安置房 8、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城市公共用地内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 9。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项目。10 农民自建住房和统一规划建设的村民安置楼项目.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项目区配套费征收部门提出申请。2、配套费征收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报市发改,物价.财政部门核准后备案。第六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以下建设项目实行配套费.先征后支持。1、世界500强.国企500强。民企500强企业在平凉投资建设的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办公用房、2,外地商会在平凉投资项目建设、投资数额较大的。视其对地方的贡献,在其项目选址地以外建设的分支机构办公用房 3。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项目,4。文化,体育,科研类公益性项目。5,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经市发改,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的限价商品房项目.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1 建设单位向项目区配套费征收部门缴纳配套费,2.配套费征收部门提出支持意见 报市发改。物价.财政部门核准.3.配套费管理使用部门以财政规范要求支持项目建设。第七条 对与地方主导产业关联度紧。区域辐射能力强的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新材料 新能源和科技创新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1、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项目区配套费征收部门提出申请,2,配套费征收部门审核后报市发改。物价,部门审查,3。市发改,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4,依据审定意见 建设单位向配套费征收部门缴纳配套费。5,配套费管理使用部门以财政规范要求支持项目建设.第八条。配套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统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 给水,排水,绿化 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市财政 审计部门应加强配套费征缴管理和使用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