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用建筑物停车设施规划配建指标导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本市实际 特制定天水市民用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导则,第二条.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民用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导则、五县县城可参照执行.规划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和交通发展条件 按照附图划分为三类停车设施配建分区、一类区.秦州.麦积两区老城区 二类区。城市更新区域和城市发展新区.三类区。指规划区区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第三条.天水市规划局是本市停车设施配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导则、第四条 本导则所称的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民用筑物建设时需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第五条,民用建筑物应按照节地.节能、安全.高效的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第六条、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原则上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两宗以上的建设项目 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第七条,建设民用建筑物应按附表规定的标准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停车,包括出租车.装卸车。大巴车,救护车.无障碍车位。泊位.对已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其改。扩建部分应按附表规定设置各类停车位.原建筑物配建不足、新增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米且超过原建筑规模25、的.应同时补充配建原不足差额数的20,第八条 特殊类型建筑项目,附表一中用.表示 应通过交通影响分析确定停车配建设施要求,但上述要求不得低于附表一所列低限值。在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商业步行街等特殊区域开发的建设项目,其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可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执行,第九条.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等多种型式。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应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等建筑的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40 其他民用建筑物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20。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但民用建筑物配建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宜少于总泊位数的10。第十条。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以优化交通流线组织为前提,停车设施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与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用地内部道路之间保持合理顺畅,安全的交通联系 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第十一条,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于道路交叉口渠化段,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路幅小于30米的不得小于60米,二.路幅30至40米的不得小于70米.三。路幅40米以上的不小于80米。若相邻交叉口距离过小,出入口设置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 可设于交叉口最远端.第十二条.平行式 斜列式.垂直式停车泊位的长宽尺寸应当符合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等相关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住宅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90。各类公共建筑一类区不得超过80,二类区不得超过70,三类区不得超过6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 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3,8米、剧院、商业,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 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得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第十四条。民用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与机动车停车设施在空间上尽量整合协调,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于地下2层及以下 并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混合设置 第十五条,各类公共建筑物的配建停车设施建成后应面向社会开放使用.开放使用的停车设施需要设置收费设施的、其出入口处收费排队等候空间应不少于两车位。第十六条。民用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车位指标 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核算车位时、各类车型车位可按附表四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车位进行计算。第十七条、民用建筑物可结合自身交通特性,在以标准车位为主体的基础上、设置一定数量的其他车型机动车位,但其他车型车位所占比例不应超出全部机动车位的10。第十八条、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其配建车位数量应按各类建筑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确定、其中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商办建筑.次功能建筑面积占总面积20,以上的。在充分考虑车位共享的可能后车位总数可按各类建筑性质配建车位需求总和的85,计算。第十九条、一类区,二类区内有50,以上的用地面积在距离已建成或已正式立项批准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站出入口100米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可减少10 的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但综合性公共建筑不得在第十八条基础上重复折减。第二十条,群体建设的民用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但分期建设的群体性建筑。其分期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应不低于同期应配建规模.第二十一条,各类民用建筑物每设置一个无障碍车位可减设1个标准机动车车位,宾馆.饭店等需设置大巴车位的建筑物.见附表三.每设置1个大巴车位可减设2,5个标准机动车车位,第二十二条,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3个临时性地面下客停车位、鼓励上述性质建筑物依据需求增设临时性地面下客停车位,临时性地面下客停车位计入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总量,并应与出租车位统一设置、第二十三条,民用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第二十四条、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已审批项目按照原审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导则解释权归天水市规划局,附表一,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建筑物类型计算单位机动车指标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下限上限下限下限住宅别墅 独立式住宅或S建 200,车位、户1,21,51,51、5商品房与酒店式公寓S建 90,车位,户0、40,50、81、0。90,S建、140。车位、户0。71,01,01。1140、S建。200。车位.户1,01、21.21。3未分户车位 100,建筑面积0、71.01、01。1经济适用房S建 90车位。户0、4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车位。100,建筑面积0 30,40,40 4饭店,宾馆。培训中心车位。客房0.30,40。40、4办公行政办公车位 100。建筑面积1,51 81、81、8其它办公车位、100,建筑面积0.61、01、01,1生产研发,科研设计车位。100.建筑面积0 61、01 11 2餐饮娱乐独立餐饮娱乐车位、100,建筑面积2、02,52、53 0附属配套餐饮娱乐按独立餐饮、娱乐指标的80、执行商业商业设施.车位.100,建筑面积0、50.80、80 7大型超市.车位.100。建筑面积0,61,11,11、3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车位。100,建筑面积0、250、40,40.6专业.批发市场车位,100.建筑面积0,50,90,91。0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车位,100,建筑面积0,50.70,71,0社区卫生防疫设施车位。100。建筑面积0,20.30 30、5独立门诊车位、100.建筑面积2 02,02、02,0影剧院 车位.100座位1.53,03 03、0博物馆。图书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0。40.60.60.6展览馆,会议中心 车位,100 建筑面积0.40,60.60。8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位2。03。03 04、0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车位,100师生0,51,01.01 0中专。大专.职校车位.100师生2.03。03。04,0综合性大学车位。100师生4,06,06,07.0游览场所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1.58、08,010,0一般性公园,风景区、车位.公顷占地面积1、02.02.04。0注.1 表中标注.的建筑类型为特殊类型建筑,2 住宅S建.70、的户型 其配建指标可按未分户型计算.经济适用房S建,90,的户型按照商品房指标执行,3、建筑物附属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可按照独立指标的80.执行。但不再使用混合建筑车位折减.附表二。非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建筑物类型计算单位非机动车IIIIII住宅别墅,独立式住宅或S建 200,车位.户0商品房与酒店式公寓S建。90,车位,户1,890,S建,140 车位、户140,S建,200 车位,户1。5未分户车位.100,建筑面积2 0经济适用房车位。户1。8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车位.100,建筑面积2,5饭店,宾馆,培训中心车位。客房1,0办公行政办公车位。100,建筑面积3。02.52、0其它办公车位,100、建筑面积3,02.52,0生产研发,科研设计车位 100,建筑面积3 02。01,5餐饮娱乐独立餐饮娱乐车位 100.建筑面积2。01.51,0附属配套餐饮娱乐车位 100、建筑面积2 01 51,0商业商业设施车位、100 建筑面积4 03。02 0大型超市车位.100、建筑面积4,03、02.0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 便利店,专卖店.车位.100,建筑面积5、04,03。0专业。批发市场车位,100,建筑面积4,03。02。0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车位,100、建筑面积4。03,02,0社区卫生防疫设施车位。100.建筑面积5,03、02、0独立门诊车位.100。建筑面积2.02,02,0影剧院车位,100座位3,53.02 0博物馆 图书馆车位,100、建筑面积2 01 51,5展览馆。会议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2,01,51,0体育场馆车位.100座位2,01,51.5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车位、100师生中学70。小学20。幼儿园5中专 大专。职校车位、100师生808050综合性大学车位 100师生808050游览场所主题公园车位、公顷占地面积15.010.05 0一般性公园 风景区车位。公顷占地面积20。015。010 0,附表三。机动车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建筑类型计算单位装卸车位出租车位大巴车位无障碍车位住宅车位,10000。建筑面积、0,5。每100车位设置一个宾馆车位,100客房每100客房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客房,增设1个。每100客房设置1。5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客房,增设1个、0,5办公车位。10000、建筑面积,1,5、商业车位.10000 建筑面积每5000。建筑面积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00,增设1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15000、增设1个。每10000.建筑面积设置3个。超过9个时 每增加15000。增设1个1。5餐饮娱乐车位。1000,建筑面积1,0,娱乐免设。每1000。建筑面积设置2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3000,增设1个.生产研发,科研设计车位、10000,建筑面积,1,5一类区,二类区,0。5三类区.1.5医院车位,100个床位按需设救护车位1.5,独立门诊车位、诊室按需设救护车位0.25 附表四.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自行车的车位的车位换算值车型车位换算值机动车二轮摩托车0、2三轮摩托车0 7微型车0、7小型车1、0中型车2。0大型车2 5铰接车3.5非机动车自行车1 0三轮车2、5助力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