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 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 矿山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 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二。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主体责任.要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 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二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约。建立职工名册并向工程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于2017年底前实现网络电子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日常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要按期向建设单位报送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并保留两年以上备查,三,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于2017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在工程建设领域 鼓励实行总承包企业直接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办法、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总承包企业负责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分包企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 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三 加快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预警监控系统。一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市内凡从事各类房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在建 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人社部门出具,甘肃省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后 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对在天水辖区从事工程建设且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积极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建立与银行的合作机制.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向主管单位或工程业主出具支付保证保函 如承包企业或建筑施工方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银行将受理主管单位或工程业主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由银行先行垫付期间所拖欠农民工工资 保函的出具具体操作按照银行要求办理、保证范围为申请人申请保函业务期间的工资支付保证 同时。尝试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2016年底.全面落实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 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程序,在充分发挥应急周转金作用的同时,落实追回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欠薪案件高发,应急周转金不足的县、区,要适当增加应急周转资金数额.三。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资金相分离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 劳务费、专用账户。每个施工项目只能开设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要按照总承包企业盖章确认的工资表信息、及时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四,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制.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是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主体,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或非法发包,转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因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并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五。建立企业工资支付预警防范制度、加快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和基层工会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事先向属地人社部门,工会组织报告、要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机制 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人社部门要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并做好具体防范工作、四。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一,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4。2020年.要求、加快建设全市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 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社部门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 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二,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定期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 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天水参与项目建设资格、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守法自律、诚信运营意识、五 提高工资拖欠案件依法处置能力,一。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根据省上统一部署 加快推进劳动保障执法体制改革、依据监管职责和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数量、劳动者数量及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数量等主要指标.以及辖区面积、交通和通信条件等情况、科学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力争实现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规范,职能配置合理,执法力量充足,制度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保障有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稳妥推进综合执法,健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窗口.服务指导乡镇 街道。社区网络前台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对市级行政区域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的投诉举报和主动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全部通过大就业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登记,录入 流转和办理 实现,一地投诉.全网处理,二,健全拖欠工资行为联合治理机制,人社部门会同住建,公安 工信 交通运输。水利。工商.国土,教育,总工会等部门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和跨县,区,案件执法协作制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发生责任人失联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 公安机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案件通报及早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 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财产转移等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三.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调处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劳资纠纷,三调联动。作用、着力提高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办理拖欠工资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 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能够调解处理的。协调企业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要一裁终局。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四、及时有效处置欠薪突发事件。要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业主欠薪逃匿的 及时运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对采取过激方式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 确保事态不扩大,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严格规范建设领域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向住建部门备案.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 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管理、综合采取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及时曝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转包 分包企业要给予终止合同履行,停业整顿等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取消或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承揽资格,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强对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的监管,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 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四.鼓励引导工程建设单位转变用工方式,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组织化进程 鼓励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不断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人社部门要逐步将长期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五。加大维权信息公开力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2016年底实现所有施工场所全覆盖。告知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七 加强责任落实、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具体负责.自2017年开始。市。县.区,两级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县。区 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将天水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为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 市水务局.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住建 交通运输,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规范工程建设和矿产开采,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督办解决人社部门移送的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改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公安部门要做好欠薪逃匿失联人员查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督办解决所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公示等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推动法律援助制度落实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会组织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要及时将人社部门提供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三,加强普法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案件,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等现代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媒体反映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依法调查处理,客观公正地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