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承载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一 严格落实土地规划管控.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 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否则一律不予通过项目用地预审。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一律不予受理建设用地报批,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严格划定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 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二 严守耕地目标保护红线、三。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少于577,5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486,33万亩,各县,市 区、政府对耕地保护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应定期将耕地保护情况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耕地保护情况纳入县 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及离任审计内容,对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耕地保护政策,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比重较大.性质严重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任追究.整改期限内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四.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必须,三落实 空间落实在图纸上.标识落实在保护牌上、责任落实在村组上,永久基本农田必须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图实一致.对基本农田保护标牌适时进行更新和加密。五,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步,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上坚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数量上坚持。以补定占、时序上坚持,先补后占,建立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 收集和再利用机制 采取提高耕地质量工程措施、切实提高土地肥力,三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六 强化用地计划指标管理 按照.减少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三项试点.建立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与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相挂钩制度。对倒序三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批而未用率高于65.的县,市、区.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交由市里调剂使用的部分,除列入了市重点工程,重大产业调度的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外、不再安排新增指标,七 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认真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年度指标下降目标 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强化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 土地产出率指标约束.促进产业层次提升。严格按照用地定额标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要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逐一落实处置方案。对低效利用的土地.要采取限期开发利用或依法收回等办法推进有效利用,八、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导向。发挥价格调节作用 促进用地单位压缩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强化节地理念,推广节地模式。推进土地立体综合开发 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 商业综合体和产业综合体,推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土地改造扩大生产用房以及建设多层厂房的 可依法减免相关税费.四 加强土地收储。供应管理 九。科学编制土地收储 供应计划。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整体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存量建设用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自2015年起,在每年底各县,市 区、要对两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单宗地决算和计划总体决算.掌握年度土地收融支情况,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十,加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要坚持、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的土地储备基本思路、实现政府对储备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委员会制度。统筹调度土地征收 储备。开发利用,成本核算等工作,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是已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征地拆迁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的国有建设用地,鼓励通过依法收购.收回 优先购买 置换等手段加大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储备力度 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严禁违法违规将储备土地注入国有经营公司抵押融资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慎重稳妥的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储备土地整理。将 生地、整理为.熟地,实现储备土地的增值。十一、严格土地供应 严禁违规审批,供应土地,凡不符合产业要求、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的,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工业。商业,旅游 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其他经营性用途的公益类、服务类设施用地,均应通过全省国土资源交易平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各县,市 区.应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和城市配套建设分摊成本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划拨用地价格标准,除军事设施、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公共道路.公共绿地,保障性住房。农民返迁房。用地可以无偿划拨外,其他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用地一律按照划拨用地价格标准供地 严格落实,净地.供应。不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土地不得供应。出让土地严禁违规设置排斥竞买人的限制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某些特定的开发主体量身定做,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排他条款。十二。强化土地供应后监管 建立健全由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产,财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供后监管巡查机制、对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或,划拨决定书.严格审查土地使用条件改变 划拨土地调整用途后不符合划拨供地条件。工业用地改变用途 非经营性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的均应当由政府收储后依法予以供地,原使用划拨土地的单位因搬迁。调整用地等原因重新安排了土地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收回后纳入土地储备.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后,发改,规划 建设,房产等部门应根据土地登记用途受理项目立项.报建。施工、房产登记等手续,不得出现建设项目、用途,房产性质与土地用途不一致的情况 五,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十三。强化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土地成交后受让方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土地出让金,对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未缴交的、经催缴无效的取消竞买资格.解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清的 严禁按交款比例拆分宗地面积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十四,严禁减免 返还土地出让金.不得违反规定通过会议纪要。文件或签订协议等形式,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 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金。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抵缴土地出让收入,禁止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违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五.严格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专项计提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金,不得违反规定超范围使用.严禁土地出让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或在财政专户坐支,严禁通过过渡户或空转等形式调节土地出让收入.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六.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十六,落实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国土部门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体系,全面建立违法用地防控机制、同时,切实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上升为政府行为、强化部门协同、发改、规划,建设,房产 工商.电力。市政以及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存在未获得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或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的.应及时向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由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对已经形成的违法用地 需要移送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各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受理并办结、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媒体公开曝光力度、加强执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跟踪,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十七,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土地监管网络,发挥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作用。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全区域无缝对接和全覆盖.要加强动态巡查和重点督查 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监管网络,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审批时,均需执法监察机构查验其审核或审批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到位,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对违法用地情况严重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依照监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问责.七.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十八.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征地拆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 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 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积极探索、留地、留物业,入股,等安置补偿途径,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严禁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严禁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行征收土地,严禁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强化征地拆迁侵害群众权益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十九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原则 保障农民合法居住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