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现良性运行 提质增效、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11月22日.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为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现工程良性运行、提质增效,保障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好农村自来水提质提效工作,建立科学管理体制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管护内容,落实管护责任,保护水源.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品质、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更加方便.更加安全的饮用水,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责,权 利相统一的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明晰资产,落实产权和管理主体,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把承担政府政策性,公益性目标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既讲求社会效益,又讲求经济效益。实现良性循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坚持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确定水价 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以保证农民普遍能够承受得起,防止层层加价增加农民负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 供水安全 长效运行的原则.以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强化水厂质量控制,创新管理模式,确保供水安全 长效运行。三、建立科学管理体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一,强化资产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产评估.登记入帐等工作 明确资产所有单位。依法办理有关资产手续。按照,谁投资.谁所有 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明晰产权.落实产权和管理主体.二.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各地要尽快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统筹 规范管理辖区内的供水工程 积极探索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规模,不同的经济和技术条件,采用不同的运行管理模式、对区域内规模较大并由国家投资建设的联村或乡、镇、供水工程。可由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对跨村或乡镇供水工程可充分发挥基层水务站的技术 人才优势。由乡镇水务站与受益村签订合同。明确管理权责.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用水户参与机制,单村供水工程可实行村民自建。自管,也可采用村委会集体管理,由村委会行使,业主,权力。或者指定承包人或通过竞争产生承包人,对于规模较大,设施权属比较清晰的工程,也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实行企业化经营,三,合理确定水价。建立维养基金 各地要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价,完善计量设施.强化水费计收。对五保户及特困户可酌情减免其入户费及水费。可采取县级财政补贴 水费提留等方式.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定养护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四、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水厂管理水平。一.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及检测管理,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规定、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供水工程须按标准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 200吨以下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须按要求进行消毒、千吨万人以上农村水厂必须建立水质化验室、各地应根据供水规模及具体情况,制定水质化验制度,配备检测人员和设备 并按照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 2013、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 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定期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发现检测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时.应增加监测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立即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必要时可提请卫生部门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日供水规模千吨以下水厂应逐步提升检验能力、在不具备水质检测能力的情况下 可委托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完成检测任务。二.加强县级水质检测机构 各地要尽快加强县级水质检测机构,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和办法,配备检验人员、落实运行及检测费用.满足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水质检测需要,水质检测中心原则上依托规模较大水厂化验室组建。也可依托卫计。环保。城市供水等水质检测。监测机构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按照检测能力区域统筹。整合资源,相互补助的原则 必须具备42项常规划指标检测能力。按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 指导工作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仪器配备及水质检测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建设,三.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各地要尽快制定出台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辖区内集中供水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并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2013,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如操作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查制度.运行日志制度等、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 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水厂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水厂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操作能力。规范运行管理.对供水管理单位要实行资质管理、即取得三证一照,取水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健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供水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用水户的用水服务工作.成立专业维修队,公布监督电话、建立全天候服务和保障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 质询和评议。逐步实现维修。维护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五,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负总责,要制定出台.县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保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建立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饮用水源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重大干旱应急预案,加强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参照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设立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绘制辖区农村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二。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档案。各地要组织开展水源地调查摸底工作 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 环境管理状况。包括水源地管理及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状况。面积 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 人员、经费,起始时间 水源地水文地质状况,包括机井状况.建井时间,抽水量及供水情况。静水位.水质,供水人口。地理坐标测量 污染源分布状况、水源地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状况以及排放情况,养殖数量,种类 饲养畜禽量,水源地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的排污情况,排污量、水源地及周边生活人口及排污情况,等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系统建立有关数据库和档案、三,定期公布水源和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县级政府要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环保部门应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及水体的监测,依法公布监测结果、卫计部门应当加强对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报告 环保,卫计.水利等部门发现饮用水源地水量 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并向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通报,四。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县人民政府须牵头制定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水源保护内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巡查中发现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要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发生水污染事故及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影响正常供水时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六 保障措施.一、落实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统筹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水行政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扶持资金,卫计部门负责供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对水厂水质化验室的达标建设进行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并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环保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及水体监测,发改部门负责工程运行的监督工作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核定机制.审批、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并对水厂收取水费进行监管.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源涵养林等植被的保护管理及饮用水源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落实优惠政策、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近年来.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用地和税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地应根据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落实好工程用地和建设运营税收标准、切实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 管得好,长受益,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省级以上资金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利用其它资金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