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铜川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日,铜川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为依法依规加快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步伐、按照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市级重点项目。一.实行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推进制。市政府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实行例会制和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属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动.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实施和推动 二、实行重点项目驻工地专员制 在市重点项目办的领导下、区县 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按照项目属地和权责.向重点项目派驻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优秀后备干部,作为政府驻工地专员,全程负责项目的外部协调。手续办理以及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 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作为绩效考核,行政问责的依据,三,实行重点项目媒体公示制、年度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在市级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项目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年终考核奖惩 按季通报和年终考核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 市政府网站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符合条件的后续项目,可在下一季度列入.四,实行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制.国土部门要按期安排土地指标等资源配置.限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改.规划。环保。住建 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分别在市县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手续,各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要按照项目业主需求和市政府的要求 限时完成项目供地,并在项目进地前将水,电 路等基础配套设施通至项目围墙外零公里,供气,通讯等其它基础配套设施按约定时限通达,市金融办协调做好项目融资保障工作,在市域内金融机构当年获得中长期贷款的重点项目。经市重点项目办核定后,市级财政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并进一步研究出台重点项目金融扶持政策和办法.建立银企资金融通机制,搭建重点项目资金融通的平台和绿色通道 切实解决项目主体的资金需求,五,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制,市重点项目办设立重点项目服务热线,0919 3185096 0919、3185797,随时受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并及时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部门、市,区县和新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抓重点项目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在每个项目工地设立警务室 及时查处并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 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和服务保障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以及推诿扯皮 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行为.市监察局设立重点项目投诉举报专线 0919 3283226,成立明察暗访组,从严查处涉及项目建设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六。实行重点项目诚信履约制。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向项目业主承诺的事项必须按期兑现.未按期兑现的。市重点项目办给予黄牌警告 同一问题被连续三次黄牌警告,依规问责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同时在单位年终考核基本分中扣0,1分.项目业主向政府承诺的资金投入,形象进度和投产达效等事宜必须诚信履约,未按约履责的.经市重点项目办评估认定后。终止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凡闲置超过一年的土地、按照出让金的20.征收闲置费,闲置超过两年以上的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将项目业主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供地.七,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纳入区县政府 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每完成一个项目的目标任务,按0。5的加分记入考核总分,要素保障部门每完成一个项目的目标任务、按0、1的加分记入考核总分、按年度提前完成的项目再按0,5的加分记入考核总分.具体得分由市重点项目办按照季度任务和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后报市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市政府设立重点项目专项奖励资金 对按季考核,年终总评中成绩优秀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部门给予重奖,对驻工地专员依据重点项目推进效果,经企业评价,综合考评位居前20位的、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等嘉奖。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