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为建立完善以公安消防现役队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三级灭火救援响应体系、有效缓解我市现有消防力量无法全面覆盖城市建成区灭火救援需要的实际困难,今年来 我市积极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微型消防站作为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重要补充 在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现就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防事业 积极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补充 微型消防站全覆盖的城乡火灾防控力量体系,加强灭火救援基层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二,基本原则.微型消防站是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新型形式。主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 多布点,响应快 处置早。的工作原则、通过建立完善响应机制。工作运行制度。适当补充车辆,器材装备等方式,建成一批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有检查,有演练。有奖惩的,六有,微型消防组织、三、发展目标,2016年底 大型城市综合体。城乡街道社区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其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到50,2017年,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今后 大型城市综合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同步建成微型消防站 同时 119消防指挥中心,各地公安消防中队要与单位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二 站点分类及适用范围,微型消防站分为一类站.二类站,一.建设标准.1,人员器材配备,各类微型消防站应明确一名站长,队员数量一类站不得少于6人、二类站不得少于4人 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等装备 详见附件、2。站房设置,微型消防站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值班备勤室 器材库等业务用房,并配备设置相应办公设施、微型消防站的场地和用房。可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设置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二、适用范围.城市综合体需建设一类微型消防站 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建设二类微型消防站,若一个城市综合体内包含多家需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满足3分钟到场处置的情况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依托该城市综合体建立的微型消防站进行联防联控 可不单独建设,若一个社区内包含有多家需建立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在满足3分钟到场处置的情况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依托社区内已建设的微型消防站进行联防联控,可不单独建设,三,微型站消防员职责,1,微型消防站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本站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2。掌握所在城市综合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 熟悉灭火救援预案,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落实维护.保养,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5。管理本站人员 确定任务分工、2.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职责分工 完成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熟悉所在城市综合体、社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 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参加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四.微型消防站人员从业条件 1、单位消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2.单位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身体条件符合GBZ.221、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的规定方可录用.3、单位消防员应经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 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应急救援业务.三.建设主体、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划 有计划地组织建设、一,城市综合体由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建设。二,社区微型消防站由所属乡镇.街道 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建设。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单位自行建设,四.站点管理。一,日常管理 1 微型消防站由建设单位管理,应由单位自行统一着装,2,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建设主体负责 宜参照事业单位管理模式。3。应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4,应定期对单位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5,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学习制度 训练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值班备勤制度,预案演练制度和考评奖惩制度。二、执勤作战、1 辖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微型消防队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落实联勤联训制度,定期对微型消防站执勤战备工作进行督导 包括人员在位情况。装备保养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 2。119指挥中心要制作辖区微型消防站分布图。将其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定期与微型消防站开展有针对性地协同灭火演练、提升灭火处置和协同配合能力 3,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 4,微型消防站可参照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 试行,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5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6,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在1分钟之内出动、3分钟之内到场、5分钟处置,并将警情向辖区消防部门报告、三.标牌标识,微型消防站实行规范命名、市.县.区,社区 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在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背面。消防头盔的侧面统一喷涂 微型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