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 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城市防洪,抗震 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 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市或区,县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 并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或区、县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向相应的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无偿报送竣工档案、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 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第二章、竣工档案的编制、第七条、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至少编制二套竣工档案 一套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第八条,工程文件材料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排列 1、工程前期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按先批复后请示、先正文后附件 先文字材料后附图组卷。2 工程设计文件材料 按设计程序组卷,3。施工技术文件材料。按单体组卷,其中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材料,按项目或单体集中组卷、4。监理文件材料 按监理程序组卷,二,工程文件材料的规格,1。工程文件材料的规格为A4幅面。297X210毫米,小于规格的要进行托裱,2,工程文件材料必须用线装订、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厚度及编号,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厚度应小于3公分。200张 立卷时要标明页号。正面标在右上角 背面标在左上角,空白页不标页号、托裱时,页号标在文件上,第九条、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竣工图的编制形式、1、按图施工的 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2、施工图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3、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加盖 竣工图章 后作为竣工图,4,在一个建设项目内,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类型的多个单体工程 可只编制其中一个单体工程的竣工图 其他单体工程不同的变更部位还须编制相应的竣工图,二,竣工图的修改、注记,1,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所有变更内容都必须修改 注记到位。包括被修改部分的相关图纸,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当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竣工图必须使用新的蓝晒图、修改。注记要用黑色碳素墨水,2。对于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采用杠改法。即用一条细实线将被修改的部分划去.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填写变更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见图例一,3、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叉改法.即用 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见图例二,4 对于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圈改法、即将被修改的部分圈出.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依据,见图例三,5 作废图纸不归档、但必须在原施工图目录上进行标注。并注明依据,6 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应当有变更记录栏,内容为序号 内容,修改日期.7,修改依据的要求以及注记方法。1、在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中.应当包含被修改图的图号等内容。2.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 工程师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应注记其原始编号或日期,三,竣工图的签证,1、竣工图章 的式样和规格尺寸,见图例四。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印.加盖在兰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技术负责人。总监必须在审核后签字 2,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在图签栏中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设计人员的签证。四,竣工图的组卷。1.竣工图不装订、按A4幅面,297X210毫米.规格折叠 图面朝里,图标要外露。页号标在右上角 2.竣工图按单体工程排列.单体工程中按专业组卷。第十条。案卷,案卷号.编制说明以及索引目录的编写 一、凡报送市或区.县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都必须符合本规定,二,案卷的填写内容.每个案卷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填写案卷封面、备考表,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盒封面,见附表一.二,三,四,三.案卷号的组成。案卷号由档案类别。项目代号,阶段号,案卷流水号等组成,案卷号的格式见图例五,四 编制说明的内容.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竣工档案的编制依据。案卷号的编写和工程单体名称及代号的注明 以及案卷总数,文件卷数.页数 图纸卷数 张数,照片卷数。张数。工程录像盒数。含时间长度.等相关内容,并盖公章、五.索引目录卷的编制、每套竣工档案,应当编制索引目录卷 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索引目录卷由编制说明.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组成,第十一条、竣工档案中工程文件材料或竣工图为外文版的,应用中,外两种文字准确表达 并由翻译责任者签证,第三章,声像档案的编制、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建设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和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及建成后的建,构。筑物的照片和录像档案,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总投资在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五千万元、以上 一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报送工程照片档案。二。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或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含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报送工程照片档案外。还应当报送专业级专题录像档案,三,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1 开工前的原址 原貌.1.原址 原貌、原重要地物的照片 录像、2、重要纪念物的照片,2.地基及基础录像 1,建、构,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技术工艺制作的照片,录像,2、建、构,筑物的位移 沉降、变形及处理的照片 录像,3,主体工程施工,1,主体工程设计模型照片,2.施工现场整体工程施工情况照片。录像 3。隐蔽工程的工艺制作及处理照片 4,钢筋制作工程的钢筋布局.型号及节点焊接等照片。5.反映主体工程的拉结筋布局 混凝土灌注质量等照片,6.管道及设备工程、安装工程的管沟类型,4,工程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1、工程开。竣工仪式形成的各种照片,录像、2,工程施工中主要的质量检查,验收的照片,录像.四.工程照片质量要求图像清晰 对同一拍摄对象能提供不同角度。阶段。的照片,五,工程照片规格为7寸光面照片,应包括底片和文字说明 六。工程照片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见附表五.七,工程录像档案质量要求图像清晰。解说正确 八,工程录像档案规格为专业带,九。工程录像档案带盒上应标有简要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 录制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第四章、电子档案的编制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电子.数字。档案的编制要求另行规定.第五章,竣工档案的验收,报送.第十五条 列入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相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第十六条。本市或区、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必须由市或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市或区 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第十七条,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十五天前.组织竣工档案预验收.一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可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后 方可向市或区。县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第十九条 经过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检查 验收合格的竣工档案。可同时报送相关的缩微胶片或光盘。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市或区、县 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竣工档案原件,报送内容按。附件一。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2002年6月15日起施行 一九九五年九月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同时废止,图例及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