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区县 自治县 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民生水利发展 加快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服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加快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广大城乡居民最现实的需求和最迫切的愿望 市政府顺应民意。把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作出了2012年前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的决定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促民生、保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加大城乡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 明确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 审批和实施城乡饮水安全规划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切实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筹集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编及上报工作 搞好已成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供水水质安全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搞好全市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年度抽验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要做好中央补助项目年度计划的申报.下达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要认真组织落实市级补助和配套资金.按照有关部门共同审定的年度地方补助项目计划及时下达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要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和水质达标验收工作、市环保局要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市国土。物价,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按照农业用途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占地,用电及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市审计局要开展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专项审计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专项督查。其他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城乡饮水安全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将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对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三,改进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 简化审批程序、将过去分阶段开展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实施方案进行合并 在编制实施方案中一并开展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调整由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 部门负责,有关审批文件和验收意见报市水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各区县.自治县、在保证投资效益的前提下 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查。咨询和审批等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确需进行审查,咨询的、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二 创新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划建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县级报账和。三公示.六项制度.强化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优先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 全面实行公开招标,优选专业化施工队伍。对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 采取捆绑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各区县 自治县、水利.水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及时公示 并按要求编制上报竣工资料,全面推行城乡饮水安全项目、竞标,激励制度。对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年度任务完成得好的区县.自治县,适当增加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 扣减或暂停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指标.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鼓励各区县.自治县、不等不靠。在不突破市级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基数的前提下。加快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市里在下达国家、市级投资计划时、优先保证先期建设完工。开展竣工后公示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的项目,同时,市政府将从2008年起.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给予奖励。要坚持整乡镇推进并销号和先集中 后分散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建设一批跨行政村和跨乡镇行政区域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按照 重庆市城乡供水工程标准图集,进行集中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农村饮水要尽可能与场镇供水结合实施。促进场镇供水向农村辐射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各区县.自治县 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城乡饮水安全.三公示.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制度。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各地执行,三公示、和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巡回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三、加大资金投入 国家及市级资金按313元。人的标准.以后随国家补助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定额包干补助到区县 自治县 不足部分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受益群众自筹解决.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通过整合涉水资金。财政担保贷款,土地储备、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组织群众投劳筹资,推行股份合作等多种渠道、筹集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执行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县级报账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四 健全运行机制,确保城乡饮水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建设前,要按照,成本 合理利润 建立市场化水价形成机制,坚持,谁投资 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明晰城乡饮水安全工程的产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要组建城乡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机构 建立科学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人员、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确保城乡居民长期饮水安全,附件 重庆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