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统一。科学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 和.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塔城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和毗邻地州或国家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 军地.兵地、油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行署专员,副指挥长。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塔城军分区负责同志,农九师负责同志,地委秘书长。行署秘书长、武警塔城地区支队负责同志。地区地震局局长 成员,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地区发改委。财政局 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环保局,经信委.教育局。民宗委。科技局。司法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安监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煤炭工业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外侨办。应急办,塔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塔城海关.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区团委 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2,指挥部职责,部署 监督、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地区地震应急预案 部署地区有关部门和县,市、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地震紧急救援力量的调配方案.协调驻地部队和武警支队参加抢险救灾 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必要时提出实施紧急状态的建议 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部署非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组织协调震后抢险救灾 灾民安置。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生产恢复,地震监测 次生灾害防范.社会治安 救灾捐赠。涉外事务.灾害损失评估和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等工作.承担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常态及较大。一般地震发生时办公室设在地区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地震局局长兼任。当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时,办公室设在地区应急办 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2、2。县。市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3.分级响应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自治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 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 或者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县.市 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各级地震灾害事件的初判指标做出具体规定、关于以上.以下的解释 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3.2。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级,级和.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署地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震区地震应急工作、震区所在县.市 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 启动,级响应,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震区地震应急工作 震区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 在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震区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震区地震应急工作、当地震灾害事件超出震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震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4.监测报告.4、1,地震监测预报,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新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自治区、行署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县 市 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地区和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地区及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 按有关程序,决策发布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 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对于达到以下级别的地震.地区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的测定 30分钟内报行署、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震情和灾情.1,地区3,0级以上地震,2,地区有感地震.3 全疆4、0级以上地震,4、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地委 行署。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在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后2小时以内,地区将了解的情况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 民政局 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监,交通、铁路,民航。国土资源.水利。住建 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震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或接待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告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上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地震局、5、应急响应,5、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5、1 1,先期保障。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信息通报 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1、塔城军分区.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震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 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2 地区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塔城分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 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5,1。2。灾区应急处置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灾区县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1。3、地区应急处置、地区地震局或灾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行署提出实施地区地震应急I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行署决定启动I级响应。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需要自治区支持的事项 由行署向自治区提出建议 当自治区启动自治区地震I级响应时、按照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 组织实施地区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地委 行署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抢险救援 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 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 部署开展以下工作、1。下达应急响应命令。要求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安排下属县.市、相关部门快速了解和收集本行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灾情信息 并上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地委.行署和灾区县,市,人民政府,2 协调塔城军分区。武警塔城地区支队 派遣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队 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受伤群众,3 组织跨地区调动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 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4.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 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县,市、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6。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 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7.地区地震局及时与自治区地震局对接.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8,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9。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0 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震区旅游。跨地 州 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11 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12,其他重要事项,必要时,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 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地震局,赶赴灾区的自治区地震.民政等部门以及参加抗震救灾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负责同志组成,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2。根据灾区县,市,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 装备,3,协调指导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4 协调公安.交通.铁路 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6 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灾区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每日定时召开灾情分析处置会。由各成员单位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将震情灾情数据与各单位会商核实后 向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区应急办公室.和地区应急新闻中心办公室通报,8,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赶赴地震现场的各类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地区及县。市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便于及时沟通和联络,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建立联系,遇到危险及时传递信息 同时要自行做好食宿保障工作,5、2、重大地震灾害。5、2,1 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灾区所在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2,2.地区应急处置,地区地震局或灾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行署提出实施地区地震应急,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行署决定启动 级响应 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必要时地委、行署直接决定启动。级响应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 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部署开展以下工作、1,下达应急响应命令.要求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安排下属县.市、相关部门快速了解和收集本行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灾情信息并上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同时报地委,行署和灾区县.市 人民政府 2、协调塔城军分区 武警塔城地区支队、派遣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3。组织跨地区调动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4。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 卫生防疫 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6,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7,地区地震局及时与自治区地震局对接、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8,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0 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震区旅游。跨地 州,市 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11,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12.其他重要事项。必要时、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地震局、赶赴灾区的自治区地震,民政等部门以及参加抗震救灾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负责同志组成.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2,根据灾区县.市,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3 协调指导地区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4,协调公安,交通 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灾区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7 每日定时召开灾情分析处置会.由各成员单位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 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将震情灾情数据与各单位会商核实后 向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区应急办公室,和地区应急新闻中心办公室通报,8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赶赴地震现场的各类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地区及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便于及时沟通和联络。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建立联系。遇到危险及时传递信息,同时要自行做好食宿保障工作,5、3,较大地震灾害。5 3。1,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灾区所在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 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3 2。地区应急处置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灾区所在县。市。请求或地区地震局提出的应对措施建议、地区启动、级响应,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1、派遣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塔城军分区、武警塔城地区支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 组织调动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县。市.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6,需要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5,4,一般地震灾害 5,4、1,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灾区所在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4 2 地区应急处置,根据应对工作需要 或者地区地震局提出的应对措施建议。地区启动,级响应、由灾区县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震区地震应急工作。根据灾区需求,地区和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单位协助灾区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5,5.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 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恢复重建、6,1,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 地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2。恢复重建实施,灾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 地区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7 保障措施。7 1.队伍保障,地区相关部门。塔城军分区,武警塔城地区支队。县.市。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 综合应急救援队,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 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 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地区及各县,市、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 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 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 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 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 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7,2,指挥平台保障,地、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 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 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7。3。物资与资金保障.地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 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 供给.县 市,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地区财政对达到地区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县,市.给予适当支持 7,4,避难场所保障,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 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 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 医院,影剧院 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 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7.5,基础设施保障,地区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移动 联通塔城分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 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完善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地区应急广播体系 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地区发改委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地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高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7,6,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 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 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 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8、1 强有感地震事件,当人口密集地区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地区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行署、同时通报地区有关部门 行署督导有关县,市 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8。2 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当人口密集地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地区地震局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工作,行署督导传言发生县.市,人民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 8,3,对国外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造成我区境内灾害时,参照我区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造成大量边民进入我区境内。地区公安局、外办、地震局等部门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行署.行署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自治区.并按照相关预案妥善处置 毗邻国家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 行署要将地区外办,地震局等部门及时了解到的受灾国灾情。国际社会舆情、国际社会反应等情况报自治区、自治区研究部署。并组织有关方面实施应急、9 附则、9.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2。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区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行署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地区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各县,市 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地区地震局备案,各县。市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县。市 地震局备案。供水,供电 排水、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交通、铁路。机场。通信等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学校,医院,文体活动场馆。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水库,电站、矿山、石油化工企业管理单位,金融 广播电视等单位,档案馆,博物馆、自治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地震灾害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其他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市,地震局备案,9,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行署办公室负责解释,9 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地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地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抢险救援组。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公安局、地震局。安监局 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塔城军分区,武警塔城地区支队.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清理灾区现场.2,群众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宗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3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塔城军分区,武警塔城地区支队,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后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服务与心理援助.制订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4、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发改委牵头。经信委 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 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文广局,地区无线电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塔城机场。塔城银监分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塔城海关 塔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 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5,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地震局牵头 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安监局 气象局,新疆机场 集团,塔城机场,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 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 做好灾区防火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 防范工作.加强地震灾区气象预测,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震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6,社会治安组 由公安局牵头 教育局,民宗委、司法局 塔城银监分局.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信访局、武警塔城地区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 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 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7 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由民政局牵头。统战部和民宗委.外办,商务局、塔城海关。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药监局,新疆机场 集团.塔城机场、旅游局,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8.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由外办和地震局牵头,商务局.塔城海关,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机场 集团.塔城机场等参加,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接受和安排国外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9,地震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组,由地震局和民政局牵头,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 震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协助自治区地震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组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10,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地委宣传部牵头 统战部和民宗委。应急办,外办,民政局。地震局。文广局 旅游局。地区无线电管理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 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 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