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2,3号,精神。现就我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严格保护管理的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三。主要目标、1。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0亿立方米以内,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7亿立方米以内.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5亿立方米以内 2 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8 以上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 53以上,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2、以上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3、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以上。2020年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二。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切实控制用水总量、一 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快制订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和跨区县 自治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由市水利局组织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他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区县 自治县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 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二,切实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建设项目新增取水通过非常规水源或水权交易方式解决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 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水等行业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不达标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三,强化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或停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规划和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制度。四,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到2014年 水资源费在居民自来水价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10 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顺价调整机制,对发电企业按发电量计征的水资源费标准达到每千瓦时5厘的规定标准,对不同地区.不同水源,不同行业实行差异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取水量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止征收,加强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 防止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现象发生,五、抓好地下水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取水许可,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 强化矿泉水、地热水等取用水管理。凡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而又申请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审批机关不予审批、已投入使用的自备取水设施一律限期关闭和拆除.六.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 市.区县 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 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 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部门必须服从,三 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 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深化城市水价,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价改革.二,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强化取用水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抓好非农业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在线监管。推进灌区取水计量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将公共供水用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新建 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方案 开展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取用水户.一律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三,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及时组织修订各行业用水定额,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提供依据,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对用水户实行超定额 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建立用水单位监控名录 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建立定期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制度,重点用水户每2年开展1次、其他用水户每4年开展1次.四,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推广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 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结合各类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公布有关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五、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 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 积极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节水型示范机关.企业 社区.学校。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节水减排防污,促进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 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 遏制农业粗放用水,六.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鼓励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展雨水蓄积利用示范工作 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状况和水资源特点,制定相应的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大力推广中水回用,四 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切实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开展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估工作、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 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 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全市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尽快完成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提出分阶段限制排污工作意见.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二 加强入河,库,排污口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入河。库.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 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库。排污口.对排污量接近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库,排污口。对不符合水功能区达标建设要求设置的或不按要求排放的入河。库。排污口,要坚决依法取缔。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排污口、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认真实施.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规划,重庆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庆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规划、全面开展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的水资源涵养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确保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四.保护河.库.生态健康。维持河流合理流量以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持河,库.生态健康,开展河,库.健康评估 定期发布重要河 库,生态健康状况报告,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五.加强工作责任,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全市各级政府要将水资源开发 利用 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对区县、自治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参照中央对省,区 市。的相关考核办法、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 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市政、农业.经济信息 监察.法制 质监,物价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水利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 各级政府要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二、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尽快修订。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及早制定出台 重庆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 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长效 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资源涵养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三 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江河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各类取水 排水、入河、库,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 加快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中央 流域机构.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 全面提高监控 预警和管理能力.有关水文 水环境监测机构要加强水量、水质日常监测,监测数据作为市政府考核区县.自治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 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涵.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节水知识,强化广大市民的水安全.水忧患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大兴节约用水新风尚、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不断总结交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经验.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案例。强化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水资源公报和实施、三条红线,管理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