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土壤污染防止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5号、等,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州第十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克州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基础,立足自治州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克州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工作目标.到2020年,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以上、一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自2017年起,开展以农业地。土壤环境重点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的全州土壤状况详查工作 合理确定调查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采样.分析和评价 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场地等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普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和污染土壤数据库。加强污染土壤.二次开发 风险评估,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农业地详查以近三年各县。市 采集土样化验分析结果为依据.以阿图什市、阿克陶县等区域为重点.依据国家制定的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计委等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自治州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结合本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布设工作 等相关工作基础,2017年底前、根据自治区土壤监测方案和年度监测计划。完成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全覆盖.充分发挥相关行业的监测网络作用。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覆盖重点行业企业。农业面源的污染物监控能力,建成以行业主导,市场辅助的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基本形成自治州土壤环境监测能力,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等参与,三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自治州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的土壤环境信息 利用国家及自治区建立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18年底前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 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使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逐步发挥作用。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科技局 教育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 住建局 畜牧兽医局.卫计委.林业局等参与,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四,完善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和自治区出台的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对于已有的管理办法 结合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重点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自治州环保局。人民政府法制办牵头,自治州发改委,教育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 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畜牧兽医局、卫计委、质监局,林业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五.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落实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全面有序推进自治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为各县、市、政府土地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19年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将农用土壤按污染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划定结果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查后、上报自治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底前完成 2020、2025年开展自治州林果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自治州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牵头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参与,六,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2017年起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农作物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 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防控企业污染。结合自治州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等要求、加强项目的立项及环评审核审批等源头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项目,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根据土壤详查结果,对现有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相关企业 要制定升级改造计划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自治州环保局,发改委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参与.七,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和农产品超标情况 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 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2019年起.各县、市,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大力开展对农牧民、农牧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自治州农业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参与,八、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 人民政府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2019年起.推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自治州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水利局.林业局参与、九 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 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 引诱剂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 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自治州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林业局负责。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明确管理要求,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即将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保 规划。国土部门备案,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参与,2,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结合自治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编制供地、用地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并及时进行更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各县 市 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牵头.自治州住建局、水利局等参与、十一。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国土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 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依据自治区制定的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场地环境评审专家库管理 以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从业单位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 各级国土.环保 住建部门做到对土壤环境监管责任要明确,不推诿 使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国土.环保.规划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有效监管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十二,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住建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 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牵头 环保局参与,五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十三.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自治州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 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本地区矿山.油气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未利用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 通过优化灌溉模式。农艺改良,化学改良等措施推动自治州盐碱地土壤改良,自治州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公安局 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参与.十四.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自2017年起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自治州环保局负责、十五,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 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自治州发改委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等参与,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十六。严控工业污染源,1、全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根据自治州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加强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重点排查。监控和治理。2017年底前.确定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的监管企业名单 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定期动态更新,自2018年起 将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监督性环境监测范围,开展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 重点监测污染物为镉,汞。砷 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评价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 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自治州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 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环保 经信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严格环境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络.加大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州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 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度。重点监管企业将实行土壤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严格要求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2018年实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自治州环保局牵头 自治州经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安监局,林业局等参与。2,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严禁在下列区域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 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存在难以防治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区域,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两百米距离以内的区域,工程设施。水利设施的安全区.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采矿的区域、矿产资源开发须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经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环境功能区及生态红线区的产业退出机制,自治州安监局.环保局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参与,3 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相关行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2017年起.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图什市作为重点污染控制区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相关行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自治州安监局,环保局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参与,4.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2017年起 开展自治州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风险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对叶尔羌河、盖孜河。克孜勒苏河,托什干河重点流域25家自治州重点监管尾矿库,阿图什市7家 阿克陶县12家,乌恰县4家,阿合奇县2家、22家涉重金属企业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危库和病库以及风险评估有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 要求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治理和修复、由于历史原因或无法找到责任主体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处理,2017年起,全面排查自治州历史遗留尾矿库情况,制定历史遗留尾矿库名单。建立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项目库,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 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制定自治州辐射工矿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主要针对原生、伴生放射性工矿企业,重点企业每年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性监测范围、自治州环保局,安监局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参与。5,加强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2017年起 开展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专项调查工作.加强油。气,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防油。气,田勘探.开发,运行过程中以及事故排放产生的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开展油 气.资源开发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自治州环保局负责,6。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期限。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暂停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行业管理和发展,强化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拆解 处置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重金属重点控制区不再建设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6 自治州环保局,经信委牵头,自治州发改委参与 7。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2017年起.全面调查自治州大宗固废堆存情况。2018年起。对调查存在问题的尾矿 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 冶炼渣 电石渣,铬渣以及脱硫、脱硝 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进行全面整治 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大力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自治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提高油。气,田开采废弃物、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化工行业工业废液等问题突出的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平,推动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天然气开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加强行业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工业园区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园区应配套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确保园区企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和利用.强化源头控制 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构建区域综合利用系统。加强区域联合、推进工业废弃物在区域内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严格监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和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建立动态淘汰机制、鼓励现有水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处置危险废物.自治州环保局 发改委,经信委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参与、十七 控制农业污染 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禁止使用高残留以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产粮及蔬菜产业基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自治州50.的产粮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收集。处置.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 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到2020年。自治州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治州农业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 环保局.住建局、供销社等参与 2、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农膜厚度小于0、01毫米,耐候期小于180天等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不合格农膜.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生产可降解。无污染的农田地膜,鼓励销售企业和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销售和使用可降解、无污染的农田地膜.并逐步推广。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 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自治州农业局牵头 自治州发改委.经信委 公安局,工商局 供销社等参与,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农牧结合 种养平衡的原则.2017年底前.编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做好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备案管理工作,执行好新建 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确保畜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业户、自2018年起 发布畜禽养殖禁养区 限养区划定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各县、市、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 和养殖户。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非点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后还田的检测.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 以上,自治州畜牧兽医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环保局参与.4、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自治州水利局牵头。自治州农业局参与 十八、减少生活污染。1、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开展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专项调查工作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维护保障稳定运行.配套暂存,收运系统,提升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落后设施的改造 扩大自治州医疗废物收运和服务范围,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关于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和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保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自治州环保局,卫计委负责。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 县处理,体系全覆盖,深入实施 以奖促治,政策 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到2020年、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促进自治州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参与。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十九,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 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参与.二十.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国家,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实施 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 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17年9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自治州项目库,并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备案、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二十一,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1。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以自治区土壤环境详查结果为依据 以自治州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以及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土壤污染类型,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 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按照 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 经济可承受。的原则,探索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制定修复进度计划 开展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场地项目库.严格控制污染场地开发建设和流转的审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环保局牵头 自治州住建局参与,2,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鼓励选择经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接受度高的土壤修复技术.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进行管理。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 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报告。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进行管理,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 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环保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掌握修复工程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应委托工程监理,环境监理等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二十二.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建立自治州土壤污染与修复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自治州环保局要定期向自治区环保厅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自治州环保局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并将评估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八,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水平.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二十三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强对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 探索开展不同污染类型土壤修复技术,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污染物迁移分布规律。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自治州科技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教育局.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 卫计委.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四,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进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申报 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通过试点项目,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适用技术.并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自治州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二十五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人才发展战略,积极参与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土壤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培训.自治州人社局牵头.自治州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等参与。二十六,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治州发改委牵头,自治州科技局.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商务,招商,局 工商局等参与,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二十七.强化政府主导、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县,市 落实,原则,完善自治州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发动群众监督.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科技局 经信委,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2 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中央.自治区争取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环境大数据等工作.各县 市。人民政府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田水利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自治州财政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3。完善激励政策。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 以企业自愿为前提 每年在公众媒体上发布环保。领跑者 名单,自治州人民政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可予以适当奖励.自治州财政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地税局.供销社等参与,二十八,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自2018年起,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自治州发改委,环保局牵头 自治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克孜勒苏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等参与 二十九。加强社会监督。1、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 自治州人民政府定期公布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2。引导公众参与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县.市 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3.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 自治州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住建局,水利局 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参与。三十 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和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 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文广局,发改委,粮食局、等参与、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三十一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2017年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工作方案实施的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各县 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自治州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 加强监督检查,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环保厅报告上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备案、抄送自治州环保局 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三十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定期调度检查任务进度情况 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自治州环保局。自治州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环保厅报告.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参与,三十三、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等参与,三十四 严格评估考核 实行目标责任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将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各县 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自治州环保局、财政局牵头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自治州审计局参与,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县,市 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县。市,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 要约谈有关县 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要约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 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 也要终身追究责任、自治州环保局牵头.自治州党委组织部、自治州监察局参与,各县。市.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按照 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面完成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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