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有关单位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下同。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公益基础设施,为提高我市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大规模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通达和通畅工程。农村交通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 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超过10万公里。乡镇通畅率 行政村通达率均达到100,行政村通畅率达到69,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对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 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面临许多新问题,一是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通畅水平不断提高 沥青或水泥路面所占比重逐年增多.管理养护任务日趋繁重,传统的养护作业方式和手段已不相适应、二是部分区县,自治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 养护机构缺失、养护力量薄弱。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缺失现象较为突出.三是由于我市农村公路等级不高.抗灾能力较弱.受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频繁的影响,农村公路损毁问题较为严重。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面临较大压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提升道路通行服务能力,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改善农村交通面貌 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现实要求。是支撑城乡统筹发展,服务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建管养并重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可持续发展。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工业化,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坚持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协调发展,提升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为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覆盖面达到100,管理养护能力大幅提升,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养到位的目标,具体目标是 主体责任落实,建立起市 区县.乡镇分级负责 权责统一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市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区县 自治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的具体职能全面落实 机构人员明确.各乡镇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资金保障有力、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形成市级补助和区县,自治县.配套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起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需求 管理养护规范、农村公路全部列入管理养护范围。实现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处于完好、安全和通畅状态.三,有效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点工作的落实、一、严格落实各级责任 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编制下达养护计划 统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检查指导和督促区县 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明确和落实本级政府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筹集管理养护资金.督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落实.区县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县道的管理养护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管理和使用乡道、村道养护资金.督促检查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落实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乡道.村道委托给其他机构或部门进行管理养护,二,明确管理养护职能.各区县.自治县 要积极创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机构 要通过内部调剂编制等方式、明确乡镇一级负责农村交通管理的机构、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乡道。村道管理养护情况的巡查和考评,实施农村客货运市场监管。动员和组织群众保障公路畅通,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和农村交通运输安全。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路政管理.农村客运管理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加大管理养护经费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一是市里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同时、在燃油税增量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应急抢险等给予支持.二是加大区县、自治县.财政投入,各区县。自治县。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不得低于市级补助资金总额,三是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 各区县 自治县、要调动广大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结合实际。按照依法 自愿的原则、利用,一事一议,社会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保障能力,四、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申请,拨付 使用和监管等机制、区县、自治县。乡镇应设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账,专人管理 专款专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 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各级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定期检查。审计资金使用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养护、要着力推进日常化、规范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现县道.乡道公路和有条件的村道经常性管理养护,一般村道至少实行季节性养护的目标,县道养护应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可参照执行、但必须做到路面整洁,病害修复及时。路基稳定,边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 绿化管护到位,要积极培育专业化,机械化的公路养护队伍,开展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正常使用寿命。不断提升公路养护能力,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 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宣传.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和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公路路产 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使乱挖,乱占。乱搭接公路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六。科学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农村公路运行的动态监测,根据路况水平、使用年限。交通流量等因素。合理制订大中修计划、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大中修工程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同时.要加强各环节的监管 保证大中修工程质量 七 因地制宜推行养护模式.各区县 自治县。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方式、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 一是专业化养护模式、县道,乡道和旅游农村公路的养护、以及桥梁和隧道的维护,应由专业养护单位承担.以保证养护质量。提高养护效率,鼓励公路养护部门作为专业养护单位、承担县道。重要乡道和旅游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二是承包养护模式.对于村道的养护、可推行班组或单位承包的模式。应以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就近组建养护班组或确定管理养护人员、三是义务养护模式、对于主要为企业服务的农村公路 应积极引导受益企业进行义务养护。四是.一事一议.养护模式,倡导.民建。民养。民管 民享 理念.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捐赠材料。轮流养护等方式组织村道养护,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八、强化农村公路应急保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的动态监管.加大地质灾害频发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抢险资金.机具.物资的储备工作,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后.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四。切实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联动机制、发展改革 财政,交通 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路况水平等纳入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各区县,自治县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至少每半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各乡镇也应根据实际需要 不定期开展检查、四是要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与年度公路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挂钩 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健全.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养护质量良好,路产路权维护有力的区县,自治县,在公路建设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养护资金未足额到位。养护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路产路权维护不力的.削减下一年度公路建设项目,对养护资金未到位。公路失养情况特别严重的。不安排下一年度公路建设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