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2013,2020年,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3日,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为切实加强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国家明确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推动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 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是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是走集约 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有利于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国家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引导 政策扶持 分步实施。分类推进、思路、按照单体建筑,住宅区,城区三个层面、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实施能力和社会参与5个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 突出重点,强化规划 设计 施工。测评及建筑运行等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 在继续强化建筑节能的基础上,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要求,以点带面,分区域、分阶段推行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现绿色建筑标准在新建建筑中的全面执行.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注重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适宜性和经济性 防止华而不实的技术堆砌.3。政府引导 市场推动、以制定政策、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财税 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 建造,购买,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4、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 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 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三,主要目标。1、新建建筑,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主城区新建公共建筑自2013年起率先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新建公共建筑自2015年起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到2020年 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成一批绿色低碳生态城区、鼓励暂未强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十二五,期间.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自2013年起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4、绿色建材、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到2015年末,建成10个以上在西南地区领先的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绿色建材产业基本配套 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60 以上、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实施新建建筑绿色化工程,1、提高绿色低碳建筑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市城乡建委要建立低碳建筑评价管理制度,着力推动低碳建筑试点.示范工作、将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 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建筑能效测评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逐步推动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 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加强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 不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 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2.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 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指导城乡建设 因地制宜地推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工作,积极落实、重庆市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指标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生态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探索绿色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资源能源利用结构的优化,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市城乡建委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建筑用能现状及建筑用能实际需求调研、研究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经济适宜的技术路线研究,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 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因地制宜抓好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科学引导农房开展节能试点,示范 市农委要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并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4.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阶段监管 强化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推动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99 以上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5。推进绿色建筑施工.市城乡建委要研究制定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和评价标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 提高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二、着力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1 编制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规划。市城乡建委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 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分解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目标责任,统筹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市城乡建委加强与公共机构、卫生.教育 商业,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 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疗卫生建筑.学校 商场。宾馆饭店5类建筑为重点、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3,深入推进、节约型高等学校 建设.市城乡建委要会同市教委研究制定,重庆市高等院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办法。依托高校节约型校园示范建设.启动一批绿色校园示范项目.推动学校建筑绿色化改造和管理,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环境保护建设及运营管理思路和节约教育理念 4、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各区县、自治县.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应以更换节能门窗为重点。同步开展节能改造、推动有条件的项目同步采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措施。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同时。努力探索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模式和技术路线、5,创新既有建筑节能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推动节能改造,努力培育建设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助推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三,着力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工程 1,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指导机制、市城乡建委要根据我市资源特点,分别对岩土资源。地表水资源。太阳能资源以及污水资源等方面的建筑应用潜力进行深入调查 开展技术适用性研究.完善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布局规划.建立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机制.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域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科学合理,2,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要继续执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财政补助政策和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并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国示范城市,示范县和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为抓手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内容.促进工程项目向绿色建筑示范拓展,3.加强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及推广。市城乡建委要及时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后评估.切实总结技术应用与系统监控经验,总结推广江北城CBD区域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冷供热项目特许经营 弹子石CBD总部经济区江水源热泵耦合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运营的模式和经验 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4 增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综合实施能力.市城乡建委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实施能力的地方企业 增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综合实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市的产业化发展 四。着力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程、1.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 市城乡建委要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深入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做到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实现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研究制定.重庆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监测数据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能耗监测质量、规范能耗监测数据使用管理、开展建筑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定期发布分析报告,推动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需求.2,推动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在总结分析被监测建筑能耗特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推动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 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 实行惩罚性价格。加强建筑用能管理,3,严格落实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制度.公共建筑业主和所有权人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 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五.着力实施建筑节材发展工程。1,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结合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大力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且经济适用 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 结合工程应用实际需要,研究绿色建材生产布局,编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引导和规范绿色建材应用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2。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市城乡建委要逐步限制浆料类保温砂浆的应用、加快发展高效节能且防火安全的板材类保温隔热技术,推动保温隔热材料产业走板材化 成品化、工厂化和集约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预拌砂浆、干粉砂浆。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发展利用 全面禁止烧结页岩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等落后墙体材料使用 加大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以及新型节能墙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培育一体化屋面。高效节能门窗及部品、通风系统。遮阳系统等产业 研究制定.重庆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在全市的合理布局 3。推动建筑工业化,市城乡建委等部门要加快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支持集设计 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进行菜单式装修 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4 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市政委。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的实施方案 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 同时。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并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 六,着力实施绿色建筑创新工程。1,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市科委要会同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工作.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究和集成示范 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 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着力形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成果,2.加快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应用.建立绿色低碳建筑重点技术公告制度,制定发布绿色建筑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和淘汰目录.因地制宜推广墙体自保温 外窗。玻璃幕墙、隔热遮阳.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 高效空调 热泵、太阳能热水。雨水收集。隔音、屋顶绿化,垃圾分类回收等成熟技术 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 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3、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市城乡建委要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尽快制,修.订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 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逐步形成涵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建筑.从设计 施工。验收到运营管理 评价全寿命周期的绿色化标准体系,4.研究开展建筑领域节能量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加强对建筑全寿命周期能耗的研究和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评价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在建筑领域实施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的工作机制。力争率先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试点实施节能量 碳排放权交易.创新建筑节能市场化的推进模式、四 保障措施,一 强化目标责任、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并加强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统筹和工作协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落实好各项专项工作,确保绿色建筑行动扎实推进、三.加强法制建设、制定绿色建筑分步推进政策 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 并根据不同建筑类型 采取自愿、激励,强制等方式分类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四、落实激励政策。要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 尽快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建筑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要贯彻落实绿色建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 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规划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 国土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土地供应政策 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中。将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的内容予以公告。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 水利.物价 电力等部门要研究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等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降低示范项目运行成本,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发展绿色建筑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专业性社会团体建设.发挥社会团体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方面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组织规划设计单位 人员参加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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