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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6。31号.要求 结合自治州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 自治区及自治州决策部署、立足州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 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生态绿洲 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二 主要目标,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好循环.具体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8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85 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主要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以农业地 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的土壤状况详查工作。自治州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对土壤详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对土壤详查成果进行审核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和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自治州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国土资源,畜牧.林业等部门每10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州环保局牵头,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 整合优化自治州环保,农业 国土等部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20年底前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县市、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监测网络作用.建成以行业主导 市场辅助的自治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州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自治州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的土壤环境信息,2018年底前建立自治州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使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逐步发挥作用,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教育局 科技局,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计委 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落实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全面推进自治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自治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为自治州土地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19年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将农用土壤按污染程度进行三个类别的划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 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划定结果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底前完成,2020,2025年适时开展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州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 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作物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 避免因过度施肥 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 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措施。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牵头 州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防控企业污染,结合自治区、自治州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等要求、加强项目的立项及环评审核审批等源头控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项目,根据土壤详查结果、对现有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相关企业,要制定升级改造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州环保局.发改委牵头.州经信委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严禁产品上市、并实行无害化处理、州林业局 畜牧兽医局牵头、州农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根据国家即将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应由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 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要向自治州环保局.住建局 国土资源局备案 州住建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牵头,州环保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县市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 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未利用土壤污染问题的,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通过优化灌溉模式,农艺改良,化学改良等措施推动全州盐碱地土壤改良,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自治州环保局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州环保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1。严控工业污染源。全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 2018年起 确定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实行定期动态更新,自2018年起、将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监督性环境监测范围,开展自治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污染物为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州环保局牵头、州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州环保局牵头。州经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安监局.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落实监管责任,自治州,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自治州,各县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加强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从业单位管理,自治州.各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同时、要建立自治州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自治州环保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 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土壤环境监管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提前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 并报所在地环保局。经信委备案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 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州环保局.经信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重金属重点控制区不再建设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保持在2013年水平.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全州产粮.油。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收集。处置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州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对比2014年要实现零增长 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州农业局牵头 州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供销社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农膜厚度小于0,01毫米,耐候期小于180天等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不合格农膜,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生产可降解.无污染的农田地膜,鼓励销售企业和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销售和使用可降解.无污染的农田地膜、并逐步推广、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州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供销社参与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规范兽药 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按照农牧结合 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加强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后还田的检测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较目前有较大的改善 州畜牧兽医局牵头,州发改委,环保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州水利局牵头,州农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减少生活污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开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维护,保障稳定运行.配套暂存。收运系统,提升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扩大自治州医疗废物收运和服务范围,州环保局、卫计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 通过分类投放收集 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整治简易填埋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环境管理.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 环保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深入实施。以奖促治 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州住建局 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1 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以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 按照 先规划后实施 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9月底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州环保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以全州土壤环境详查结果为依据,对自治州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以及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优先治理修复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应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划定,州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环保局牵头。州农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1。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支持.对重点地区给予倾斜支持.要用好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 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环境大数据等工作。各县市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乡镇.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 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自治州人民政府适时发布全州土壤环境状况。各县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 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州环保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引导公众参与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 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州环保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开展宣传教育,制定 自治州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 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 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州环保局牵头 州党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博尔塔拉报社。州网信办,粮食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1、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于2017年6月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州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定期调度检查任务进度情况 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自治州环保局,自治州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环保厅报告.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 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 州环保局牵头、州经信委.国资委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 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分年度对各县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州环保局、财政局牵头.州党委组织部 州审计局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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