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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自治州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州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 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 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 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对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自治区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四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五,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四个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一。指挥部、自治州环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为全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州指挥部由州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州长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州环保局局长担任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2、主要职责、研究落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策部署.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指挥自治州境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跨地州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现场指挥机构 州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二.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州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 主任由州环保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全州环境污染防治日常工作,联系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组织落实州指挥部决定,拟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报经州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组织经常性演练、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指导和协助县市环保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发布环境污染预警信息.汇集、上报环境污染险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环境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应急救援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州环境监察支队,州环境监测站、事发地县市环保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开展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落实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制定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四,专家组州环保局负责组建由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环保负责人组成的环境应急专家组、负责环境应急技术咨询,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一、监测和风险分析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研判,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住建,水利,国土。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二。预警,预警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预计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级,级,级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 降级或解除,蓝色,级,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黄色 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橙色,级 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红色,级,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收集与处理.州环保局应通过自治州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媒体和公众等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当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时。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开展相关信息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州环保局报告.企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 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州环保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 报告.处理 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州安监局负责,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州公安局,安监局负责、由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 处理 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州水利局和州住建局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 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州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 气象局负责,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备案制,州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报州指挥部审批,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发布渠道及其他事宜按,自治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博州政办发 2017,41号,执行、预警行动。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分析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范处置 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 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 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防护措施。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 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州,县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 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第四章,信息报告一,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发生地环保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或险情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州人民政府。二、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到污染危害情况,受到污染危害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危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 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 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三,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接到通报的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第五章、应急响应一、级响应应对一般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县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州指挥部给予指导。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现场污染处置,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 废液等的收集 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州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指导督促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州环保局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一般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二 级响应应对较大环境事件、由州指挥部统一领导、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的指挥,指导,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州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形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视情组织专家和人员、赴现场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工作,研究抢险紧急措施 调动应急人员,调拨抢险经费和物资、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人员疏散路线,转移安置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家畜 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确保有饭吃 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应急监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 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信息发布 由州指挥部按照.自治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和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信息发布、未经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三.级。级响应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州指挥部在自治区,国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州指挥部实施、级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环境事件,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援.自治区人民政府指令下达或工作组到达后、在自治区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 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第六章、后期处置一、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州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二,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 由环保部门牵头、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三,善后处置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第七章 应急保障一。资金保障州,县市财政保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二.装备保障州 县市环保部门应加强检验,鉴定。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并减少危害 三.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使用、明白卡,增强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四 保险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五,责任与奖惩.责任追究,对造成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及相关规定处理.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奖励。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一,预案管理与更新各县市应参照本预案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并向州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州环保局,二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州环保局负责解释 三。发布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3。自治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录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地州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附件2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州环保局.负责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监测.分析判断污染扩散趋势 划定危险区.提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收集信息、分析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提供动态信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环境污染进行评估、州发改委,配合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作好环境应急有关救援物资的规划和储备工作、州商务局 配合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作好环境应急有关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州公安局,负责应急救援中维护治安。交通管制和群众疏散等工作.做好隔离区的警戒.确保应急通道畅通.保证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顺利进入指定工作区域 负责对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化学物品爆炸,泄露事件等现场火灾灭火与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泄漏的隐患处置,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州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 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州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州住建局.负责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安全和城镇基础设施维护.协调提供处置环境事件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物资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系统配合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国土资源系统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防治工作、州水利局,负责协调水利系统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州农业局,协调做好农药、化肥等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州林业局。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州畜牧兽医局、负责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草场.牲畜保护等工作,州卫计委,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件中医疗救助 伤员抢救 卫生防疫等工作,州安监局,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剧毒化学品泄漏造成的伤亡事故.中安全生产责任查处、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州气象局 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为环境应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州公安消防支队,根据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对现场进行洗消。堵漏,消除,减轻环境污染,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的组织。协调,调查和初步处置。疏散 安置事发地及周边群众 稳定群众情绪,组织人员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的组织,协调 调查和初步处置,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的组织,协调。调查和初步处置、附件3自治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总指挥张,弘自治州副州长13209092816副总指挥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13649929849山巴依尔自治州环保局局长13999778688成员王祖鹏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18892926616杜国正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18116813000才吾格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13809999887阿不都拉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13519976189杨洪文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18116823838张.春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18997779285库沙英,阿斯拜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13040577111董,曙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13679978886马那提别克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15999054566巴特加甫自治州农业局副局长,调研员18099095567布荣达拉自治州林业局副调研员13565503633木。汗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15009091616宋 涛自治州卫计委副主任13809997815李其正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13319716326徐予洋自治州气象局副局长18209091166贺桂景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189977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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