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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1日,重庆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地理国情数据的现势性.规范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满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重庆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理国情更新数据主要包括地表覆盖 地理国情要素、地理单元等三大类数据.第三条,全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建共享,以及。谁负责普查。谁负责更新,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四条 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负责牵头制定地理国情数据更新目录和技术标准 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以及数据的统计发布、负责全市遥感影像采集。处理和统筹等工作,在符合数据保密安全的条件下,通过各类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社会服务.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负责收集.处理和提供本行业更新变化的专题数据,第五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统筹,领导与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组织 按照地理国情数据更新目录和标准要求采集。处理 更新和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数据、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负责收集 处理和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更新变化的专题数据,第六条、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流程及要求.一 影像采集,市规划局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全市遥感影像采集 数据处理和更新工作、并将采集与处理的全市遥感影像分发至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其中,主城区以及区县,自治县 城市规划区范围应采集分辨率优于1米的航空航天影像、其他区域应采集分辨率优于2,5米的卫星影像.二.数据更新。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更新变化的行业专题数据提供至市规划局,作为地理国情数据属性更新使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更新数据报市规划局汇总.三。入库分发、市规划局对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更新的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处理,校核和入库、更新全市地理国情数据库,并于次年3月31日前按专题分发给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区域分发给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七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地理国情资料。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涉及国家秘密地理国情信息,造成国家秘密丢失 泄露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条 全市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包括全市遥感影像采集与处理,市级地理国情数据库和市级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等。所需费用纳入市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承担的行业部门专题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所需费用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承担的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采集,区县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区县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等所需费用纳入区县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承担的行业部门专题数据更新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区县部门或单位预算、第九条,未按照要求完成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内容,2,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责任分工,附件1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内容,一。地表覆盖,一 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4大类植被覆盖土地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二,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1600平方米的连片房屋建筑物的空间分布范围,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5000平方米的连片废弃房屋建筑区,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的多层房屋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低矮独立房屋建筑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三 以面状数据形式更新地面宽度大于等于3米且长度大于等于500米的各类道路的位置,长度和面积.更新各类铁路的位置.长度和面积 四,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2500平方米的硬化地表、工业设施和其他构筑物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五,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的人工堆掘地,包括采掘场、建筑工地和堆放场、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六,更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1600平方米的荒漠和裸露地表的类别、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相关属性信息、七。更新常年水面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河流,水库。坑塘的位置和影像获取时的水面覆盖情况,二.地理国情要素,一、以线状要素形式更新已通车的各类道路的名称.位置 类型。道路编号.技术等级,车道。宽度。单双向等相关属性信息.以线状要素形式更新铁路的名称.位置,类型。线路编码 单双线,建成时间.重复路段编码等相关属性信息,二 以线状要素形式更新宽度大于3米且长度大于等于500米的常年河。时令河和人工河流,渠,的高水位空间位置,河道宽度大于等于20米的采集河道范围线构面,结构线构面并赋予属性、河道宽度小于20米的采集中心线并赋予名称。实体编码、等级 流域,长度 单双向、通航性质,共享河段编码等属性信息。更新5000平方米以上水库的最高蓄水位线构面并赋名称,编码,库容,用途等属性信息 更新1000平方米以上坑塘的岸线构面和要素属性、三.更新宽度大于3米且长度大于100米的堤坝等水工设施以及相关属性信息 更新隧道 桥梁,码头.车渡.高速公路出入口 加油加气站等交通附属设施以及相关属性信息、三、地理单元。一 更新全市、区县,自治县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级行政单元的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二,更新开发区 保税区.国有农林牧场.自然文化保护区、世界遗产地.旅游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区 湿地保护区等社会经济区域单元和自然地理单元的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三 更新居住小区、水厂,电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院落以及休闲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名胜古迹.宗教场所等城镇综合单元的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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