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非法经营煤炭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印发,固原市禁止在高污染燃料限制区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管理暂行规定 固政发、2017。4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大我市煤炭市场整治力度。依法规范散煤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大气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工作思路,整治工作要围绕改善城区环境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散煤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劣质煤炭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煤炭市场形成依法经营。竞争有序,煤炭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要求的良好状况 净化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一,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整治未取得行政审批核准煤炭经营资格。非法从事煤炭经营活动.二是整治高污染燃料在限制区域禁止销售,二是严查经营 销售,使用高灰、高硫煤炭及在煤炭中掺杂使假的行为。二.工作步骤和措施。1.强化宣传、为开展煤炭市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煤炭生产、经营 销售,管理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宣传活动贯穿于煤炭市场整顿的各个阶段,对各类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2 集中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煤炭行为。市辖区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由市局市场规范科统一协调,指挥.所属三个直属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煤炭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协调联系当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对本辖区内煤炭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 监管区域明,经营资格完善,煤炭质量检测报告完备。煤炭进货渠道规范、进货台账健全等,一是从9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煤炭非法经营活动、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重点规范和查处无照、无煤炭质量检验报告、露天堆放等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二是对销售劣质煤炭及时进行抽样检测.对煤炭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从非法渠道进货 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检查在民用型煤原料中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户予以查封或取缔、三是认真做好煤炭市场整顿的督查,为规范全市煤炭市场经营行为奠定坚实基础.从2017年10月12日开始、对市辖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情况及全市经营网点进行普遍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执行是否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煤炭经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健全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煤炭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市场监管分局要从大局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力量。形成整治合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扎实开展打击无照和超范围进行煤炭销售的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克扣用户,不符合质量,计量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各局要在2017年10月30日前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市局市场规范监管科、统一汇总后上报.附件,煤炭经营户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