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固政办发 2013。76号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固政办发,2011。75号文件同时废止.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0日。固原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际。在对2011年。固原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修改完善的基础上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改造现状、固原市区六盘山热电厂、南 北塬供热公司集中供热总面积627万平方米 其中既有居住建筑面积268。5万平方米,约占全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42,8,大部分建于1985,2007年,市区既居住有建筑中,除建成时间在20年以上和拟拆迁建筑 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其中南塬集中供热区域102万平方米、北塬集中供热区域137万平方米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下达我市改造任务、2011年、2012年,市住建局,城管局组织完成市区改造任务共计12、6万平方米,但与我市。十二五,期间改造任务与区内其他地市相比.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度缓慢、改造标准低,严重制约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程的全面推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由于项目分属市住建局和城管局两个单位负责实施 造成项目改造任务落实难度大.协调配合不紧密。财奖资金分配难度大、影响项目正常实施,二、由于项目监管无法同步实施.造成部分小区未能按要求完成屋面,门窗等改造任务,标准低、质量不高.不符合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要求、造成项目无法竣工验收,财奖资金无法落实。改造小区用户意见大、投诉多,三,项目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地方政府无配套资金.造成项目实施难度大。针对以上问题,为实现既有建改造的统一实施和集中监管.从而确保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按计划有序推进,由市城管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该项目的组织。协调.招标 实施等全程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住建局做为配合部门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技术方案审定,项目验收等工作、二。工作原则及目标.一、工作原则、1.节能与节费并举原则。2,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4、财政支持,多方筹资的原则,5,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共同实施的原则、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计划改造市区既有居住建筑共计80、5万平方米,占市区具有改造价值既有居住建筑总量的33,7、其中、南塬供热区域35,8万平方米。北塬供热区域44、7万平方米 2011年 2012年市区共计完成改造任务12,6万平方米.占总改造任务的15 7 剩余67.9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计划于2013 2015年完成.三.改造范围.方法及年度计划,一 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包括旧城区既有建筑中能够保证连续安全使用20年不拆除。且在城市规划区实行集中供热的非节能居住小区 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及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二,改造方法 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与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管网平衡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对于围护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进行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热网、热力站等设施供热计量改造应同步推进 从而确保综合节能效果的实现 改造完成后全部达到按热计价收费条件,三 分年度计划.2013年计划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24万平方米,2014年计划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24万平方米,2015年计划完成市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19,9万平方米。四,改造技术方案.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围护节能,屋面及门窗保温节能改造三项内容,由市城管局委托专业设计部门依据国家建筑节能相关强制标准设计.建筑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平衡改造,由市城管局委托设专业计部门依据住建部。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技术导则,等标准设计,以上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五.项目实施和监管。该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由城管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市住建局,财政局作为项目监管及配合单位,共同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竣工验收等进行全程监管,并针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和改进意见。一、相关部门职责.1,市城管局.负责改造项目申报及建设方案。技术方案的编制、负责整个项目的改造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 2.市住建局.参与项目全过程监督和 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负责整个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施工图纸的审查.参与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3。市财政局。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 参与 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 技术方案的审定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具体负责项目投资使用管理 并按照工程建设计划和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启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负责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二.项目建设管理。1,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方案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质量要求及投资额度与筹资比例组织实施 不得擅自变更,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确需变更建设规模.内容或标准的、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进行批复变更、2,规范拨款程序、项目建设资金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并按工程实施进度依次审批拨付.在实施方案和建设方案批复后,先行拨付启动资金.工程建设中 建设单位依据核验后的单位工程进度上报资金拨付审批表,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项目监管部门.财政,住建 城管。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按用款计划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资金,3、严格图纸审批、为确保施工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节约投资。控制规模的目标 建设单位在建设方案批复后。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图纸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施工图修改完善并经市住建局专家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4,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市财政。住建,城管等部门依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以通报或督办的形式、责成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未按期限和标准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实施相应处罚.三.项目竣工验收 1 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及相关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和资料汇总整理后。由市财政。住建、城管等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责成建设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请自治区财政,住建厅及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终验,终验完成后.予以核拨全部工程资金,2,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同时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进行审计。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的项目.原则上不组织验收。六 资金来源,2013,2015年市区剩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共计67、9万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16296万元,目前。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各占20、分别为45元.平方米。用户承担20、鉴于改造项目资金缺口大的实际.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市财政给予10、的配套资金 为20元 平方米 剩余改造资金由建设及实施单位筹资解决。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决定成立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导小组 组,长、黄思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马宝福,市财政局局长,李俊国、市住建局局长。何永吉 市城管局局长,成,员、魏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泰保、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彩虹 市城管局副局长。李国琴.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张亚莉。市住建局墙改办主任.蒙慧森、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彩虹担任办公室主任,二。完善协调机制、市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联系 密切协作,通过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确保改造项目的同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宣传动员。组织计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工程初验和节能效果的测评认定工作.三,完善配套政策.市住建局结合墙体节能有关政策和强制性规定,相应制定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既有居住证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程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市城管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固原市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热计量收费的政策依据,同时结合供热计量改造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四。建立技术支持体系。以固原市建筑设计院及其他科研院所为依托,为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应严格按照住建部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技术规程、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技术导则。执行,并参照周边城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成熟经验技术 完善本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技术标准、技术路径和实施指南。五 建立节能评估机制。市住建、城管 财政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节能改造评估体系.对改造的任务完成情况。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资料等进行验收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及热费支出降低等情况进行评价,达不到预期指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六.强化宣传引导 市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及实施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 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横幅 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既有居住证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效果.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动员相关部门、供热企业 居民等积极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对实施改造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扩大影响、努力形成有利于改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