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全面实施,阳光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城乡规划公示公开、是指我局在履行城乡规划制定 规划实施管理和执法监督等行政职能的过程中 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并对公众意见作出反馈的行政行为。第三条,规划公示项目和内容中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项目不做公示。城市电力。电讯。给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地下管线及人防地下空间的现状图和规划图不宜公开 城市总体规划的图文资料应隐去不宜公开的内容。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公开第四条、下列城乡规划制定项目应当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一,城镇体系规划,二,城市总体规划、三.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四,控制性详细规划.五 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 六,重要地段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七,以上规划的重大变更修改 第五条,城乡规划公示和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及有关图纸.上报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六条、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由规划编研中心负责,局编研中心负责提出以上规划的公示公布方案.内容,样稿式样.经局领导审定后.编研中心负责制作及现场,规划局网站、其他媒体的公示。法规监察科实施监督.第七条,公示时间。一,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公示时间 1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2 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设计、广场规划。公共绿地规划。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二 城市规划批准后公布时间,1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长期公示,2,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3 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三.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变更前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第三章,城乡规划实施的公示公开第八条.下列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进行批前公示.一,所有新建改建项目,二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村民住宅建设 三、其他需要进行公示的项目、以上工程变更需进行批前变更公示,第九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性质,用地规划总平面方案 包括相邻关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 主要立面或透视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的距离等内容。公示单位。公示期限。咨询监督电话等 公示时间 不少于七日,第十条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为止,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由局规划编审科负责.在规划批准前负责批前公示内容,样稿式样审核确定。同时监督在政务大厅.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规划批后负责在规划局网站长期公布 法规监察科实施监督。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工程许可后实施批后公开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开工验线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示牌制作设置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 接受公众监督、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用地规划总平面图 包括相邻关系、主要立面或透视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证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开由规划执法队负责.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核实止。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保持公示牌整洁,清晰和完整.第四章,城市规划监察监督公示第十三条,结合双信公开 利用规划局网站进行城乡规划监督监察公开、局规划法规监察科负责在规划局网站及时公布违法建设查出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公开时间、违法建设查出有关信息应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止.第五章 城乡规划公示的实施第十五条,城乡规划公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规划展示固定场所公示。二。规划局网站公示、三、新闻媒体公示。四.现场公示,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规划部门根据公示内容和公示事项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等确定具体公示方式 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公示实施,建设项目现场 政务大厅,规划局公示栏的公示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和设置、其它形式的公示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 第十七条,公众意见通过以下途径征集、一。设立征集意见箱。二。公布联系电话和地址.三,在规划局网站上设置意见征询专栏 电子邮箱 四,便于公众反馈意见的其他途径,第十八条、对城乡规划批前公示事项提出意见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反馈意见应当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说明理由及依据.利害关系人还应当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公示期限届满后,规划局各责任科室应当整理、汇总 研究和处理公众意见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材料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材料中应当附具公示材料及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第二十条。对公众意见较为集中,争议较大的公示事项、规划部门可以通过座谈会 论证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必要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六章,城乡规划公示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责任第二十一条。将城乡规划公示公开纳入局科室考核中,规划监察科加大对全局开展公示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示公开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不按制度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公开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中涉及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四条,惠农分局按照此制度做好建设项目批前,批后、监督的公示公开工作,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石嘴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