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2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青政.2014,4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得以有效提高 同时 地下管线建设标准低、规模不足 现状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和管线权属复杂,管线敷设空间资源矛盾加剧,管理手段滞后 事故频发,应急防灾能力薄弱等问题日渐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创新机制 强化措施,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地下管线.切实保障城镇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总体要求 2015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和州,县.行委。城镇完成地下给水.排水,供热、燃气 输油,通信.电力 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的普查工作,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用5。7年时间、完成城镇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三,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保障管线普查工作经费 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总体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相关规范,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普查工作包括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基础信息普查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探测.补测 准确掌握各类地下管线位置关系,高程 功能属性.管线材质、建设年代、权属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隐患排查应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四、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政府要在普查的基础上.依据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科学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主管部门和职责 满足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要建立完善专业的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 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 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融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 施工建设、运营维护 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管理必须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 五.加强规划统筹和管理,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统筹对各类专业管线布局。合理确定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规模,走向等、加强与地下空间 道路交通,人防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并作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管线建设规划的基本依据,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加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和测绘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要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覆土前要进行跟踪测绘,项目完工后。严格落实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制度和竣工测绘,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杜绝。重审批、轻验收、现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六,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以及档案移交等制度 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适当预留管线位置。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建设时序.管线建设计划应服从道路建设计划。同步实施 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绝 马路拉链,现象 西宁市 海东市要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等模式.在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积累试点经验,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七、加强改造维护和安全隐患治理 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 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推进城镇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镇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加强城镇地下管网维修养护.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门人员对管线进行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强化监控预警 发现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或隐患应限期处理,加强应急管理。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地下管线监控预警技术.努力实现智能监测预警、有害气体自动处理,自动报警,防爆、井盖防盗等功能 加强城镇窨井盖管理。落实维护和管理责任。采用防坠落。防位移.防盗窃等技术手段 避免窨井伤人等事故发生、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支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维护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城镇市政管线.积极开展城镇市政管线,综合管廊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试点、探索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市场化方式融资,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作为银行质押品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市政管线投资和运营 各级政府要加快研究制订地下空间管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等方面法规,健全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等方面的配套规章.优化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九,落实地方责任主体、市 州.县人民政府是地下管线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加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重要内容 研究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联动协调、强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健全以城镇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地下管线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 造成重大事故的 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地城镇地下管线普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综合规划编制以及建立工作机制,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列入2015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十,明确部门指导监督职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镇地下管线规划,地方标准制定和综合管理。指导城镇供水,排水。供热 燃气管线监督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城镇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方案,负责下达项目立项审批和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依照省发展改革委的投资计划 下达资金预算,监督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省能源局负责城镇电力电缆和燃气输油长输管线管理.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城镇通信管线的协调和管理、省广电局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管线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城镇工业管线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安监局负责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实施安全综合监管、保密 驻军单位。中央驻青企业等部门要支持地方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意见精神。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城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