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提高投资效益 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交通运输部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改,扩,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第三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以优化。完善原设计为前提,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节省建设资金、节约资源,方便施工 有利环保、利于营运及养护管理为原则,不影响原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工程的可实施性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及安全的要求 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设计变更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误,疏漏,缺失或者设计明显不合理 二,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以降低投资或者节省。土地。或有利于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三 采用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功效和促进技术进步.四,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路容景观,提高使用寿命或者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五,由于地质,地形,文物。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六,由于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设计,七,由于规划调整,实际需求和建设环境条件变化 导致公路功能定位较原设计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设计。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 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10公里以下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基宽度发生变化的,五,路面结构类型 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六、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七.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九。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十。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一,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或位置发生变化的.十二,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高速,一级公路和独立特大桥、独立特长隧道工程超过300万元的,其它公路工程超过200万元的.十三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六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及程序 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重大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 指交通建设管理局 公路管理局、下同.初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查同意后,报送交通运输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 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 一般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管理实际制定一般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管理。要严格控制办理时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第七条、为便于及时,全面掌握和动态控制设计变更总体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加强投资控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所有设计变更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厅工程管理处,会同相关处室进行联合审查,第八条.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统一由项目现场指挥机构提出,并对真实性负责。变更理由应充分.资料应详实。勘察设计单位对项目指挥机构提出的变更申请应有明确意见.第九条、建设单位或项目执行处对项目现场指挥机构提出的重大 较大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应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应组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建设单位形成书面确认意见后。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一.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变更费用估算等.二、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三,勘察设计单位的意见、四。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五,变更清单及总费用,六 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于设计变更理由充分,变更方案明确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上报设计变更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视具体情况可以进行一次性批复,第十条 设计变更申请经批复后、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一 设计变更说明,主要阐述设计变更提出的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和原设计对应图纸以及分析对比说明材料,三、工程量。投资费用变化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以及对比说明材料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文件原则上应由项目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自正式收到变更通知后.及时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一般设计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 重大及较大设计变更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 对于规模特别大。技术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变更设计文件应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独立进行勘察 实验等工作,不得直接利用施工单位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并提交以下资料、一。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设计变更的批复、二、建设单位审查意见,三,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文件,四,其他有关文件及需说明的事项.第十三条,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后报送交通运输部批准、其他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需要专家现场核查后进行评审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第十四条,设计变更中涉及抢险内容工程.建设单位可先进行紧急抢险 同时书面报备交通运输厅、并在4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应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抢险工程主要包括滑坡,泥石流、隧道涌突水、涌泥。大型坍方.结构工程严重破坏、水毁以及瓦斯爆炸。油气燃烧.地震、雪害等自然灾害对安全构成威胁的工程.第十五条 对于地质环境条件存在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的隧道等特殊工程,需根据现场监测的实际数据并经现场指挥机构确认应及时调整设计.施工方案,积极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及结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先行组织设计变更,但必须根据设计变更总量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审批部门上报设计变更申请,并在实施中做好动态设计和工程量统计、应重视相关影像资料收集和保存、以便说明工程实际情况、相关审批部门收到设计变更申请后。视具体情况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时或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第十七条。设计变更费用应由具有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编制 审核,严格执行造价编制等规定,严把造价关,确保费用计算合理、真实。第十八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预算或费用按以下编制 一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现行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补充规定编制并核定 人工,材料 机械、设备价格及费率采用原设计文件批复时的基期价格及费率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二。一般设计变更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合同约定编制。一般设计变更原则上只计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征地拆迁费,不调整预算第二,三部分其它费用.三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第十九条,建设单位、项目执行处。现场指挥机构应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按项目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妥善保存与设计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应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 严把设计变更关.杜绝虚假变更和,利益驱动.产生的变更、严格控制投资、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增加费用的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实行动态管理 总量控制、当项目发生总费用接近已批复的施工图预算时、原则上不再申报或批准设计变更.除上级主管部门行政性安排外、第二十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设计文件进行实施,不得随意修改。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编制。审查、批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部门不得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设计变更,任何单位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下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变更进行抽查,有权纠正或撤销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权限进行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严禁未批先建。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进入工程决算,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自交工验收进入试运营开始之日,任何单位不得再上报新的变更设计文件、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行为应纳入对相关单位信用评价.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能严格审核设计变更申请。未认真履行设计变更职责的 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 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重大 较大设计变更的.按有关规定扣减勘察设计费.设计咨询审查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建设单位应扣减其咨询审查费 对勘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并申报的设计变更.经查实为虚假变更的、建设单位应责令勘察设计单位更换设计代表,扣减勘察设计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 因施工单位原因或过失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施工单位必须负责返工.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在变更中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的,由建设单位取消该申报变更。扣减虚假变更申报额度,责令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同时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提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意见.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在变更中参与施工单位共同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的、由建设单位责令监理单位更换监理负责人。同时依法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提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意见。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项目执行处或现场指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和年度考核挂钩。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 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审查、上报,批复工程设计变更的,二.将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四 不及时上报.批复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以及交竣工验收的 五、建设项目进入试运营后继续批复设计变更的 六。由于工作不认真 未能发现施工单位弄虚作假 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变更的,第二十八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单位,项目执行处、现场指挥机构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人员.在设计变更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新交综、2011.223号.同时废止、附件1。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同意部批准的项目不同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报交通运输厅厅工程管理处受理建设单位安排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设计变更文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报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批复交通运输部审批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审查专家现场核实厅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变更申请变更理由充分方案较明确设计变更文件交通运输厅审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重大设计变更报交通运输部项目现场指挥机构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变更理由充分。方案较明确可直接上报设计变更文件,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附件2.重大 较大设计变更申请文件格式关于.变更的请示交通运输厅,现申请对,公路工程项目第 合同段,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简要说明以及其它需阐述的事项等,二、经我局。单位 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研究.认为设计变更理由充分 现申请进行设计变更.妥否,请批示 附件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申请表。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申请表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用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