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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快蚌埠电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 关于加快蚌埠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八月十九日,关于加快蚌埠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政办 2006、6号 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经济要发展,电力要先行.电网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 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蚌埠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 对蚌埠电网的供电能力及安全稳定运行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蚌埠电网建设已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 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努力为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加强电网建设规划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电网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协调发展 对于电网规划中确定的变电站.所,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必须严格加以保护、三、推进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经省电力公司批准立项的电网建设项目均已列入安徽省、861。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应视为招商引资项目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要求。优先落实建设条件,一。市政府成立蚌埠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规划局、文管处、蚌埠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蚌埠军分区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电网建设规划等电网建设重大问题 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根据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电网规划方案.会同蚌埠供电公司初步确定待建电网建设项目。由蚌埠供电公司向省电力公司报项目建议书,三,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蚌埠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落实 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负责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电网项目核准的要求,协调落实项目核准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电网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报批和协调工作。供电公司负责项目申报.前期和组织施工,定期向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规划部门要按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要求,加快变电站站址.输电线路路径的规划审查、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在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给予支持,依法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努力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时,只对变电站用地进行预审.并按照省重点工程有关政策优先保证变电站用地指标,对尚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应及时出具站址和线路路径是否符合公路法律.法规的证明.水利部门应及时出具站址和线路路径是否为水利设施的证明,文物管理部门应及时出具变电站用地区域有无发现文物的证明,军事部门应及时出具站址和线路路径是否影响军事设施的相关证明 项目申请核准阶段及建设实施阶段所涉及其他有关部门、其配合工作由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四、依法规范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等补偿 电网建设既要依法保障当地群众的正当权益.又要维护电网企业的利益,做到工作到位,经济补偿到位、工程所在地的政府要按照蚌埠市有关规定明确经济补偿标准 工程征地拆迁的经济补偿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变电站用地按国家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基、原则上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按征地补偿标准作一次性补偿.线路建设施工涉及的林木砍伐和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于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实行属地化管理,应由工程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负责依法协调解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五、大力营造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电力企业,动员全社会力量 加大对电力输变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 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阻碍电力建设的行为,确保电力变电站等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 要加强对保护电力设施 加快电网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加快电力发展的舆论氛围。各县 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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