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各市 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节约集约保红线,开发资源保发展,现就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一 突出规划刚性约束 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环境友好原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开发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确定城镇村.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剂和耕地异地代保制度.严格执行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规定.见附件1,和道路标准 见附件2.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控制道路和绿化占地.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地一律不得新设立各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已设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用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 供地.二、加强用地计划调节,完善用地计划跟着项目走的机制。优先保证重点急需项目用地,农转用计划指标 各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指标.可按照有关规定有偿调剂。用于调剂的指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在省级统一平台上挂牌交易 交易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易收益纳入同级地方财政统一管理。二.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对超标准面积予以核减.对国家和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建设标准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先进行项目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 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规定的标准.四 明确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其中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县管省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50万元、亩 或预期亩均税收 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不少于30万元、年 20万元,年。10万元 年.对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新建项目、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对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或省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五、严格落实用地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 科研培训等用地、和商业。旅游 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制度、推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营造公开 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六,限定商品住宅用地宗地规模.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建制镇。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分别不得超过300亩、210亩和105亩 搭配方式供地超过上述宗地规模或者经营性用地单宗出让规模超过100亩的,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审查。七 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 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从严控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捆绑,从严控制商住用地出让与工业 文化、旅游 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从严控制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八、积极探索划拨土地有偿使用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九。强化土地价款征收管理,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 特殊项目 不含房地产项目 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 接受社会监督,十.建立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双向约束机制。项目用地出让前.有关部门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决定书应当根据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开竣工时间。项目退出和违约责任、以及缴款方式,政府依法及时交地等内容、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履约情况检查 在项目竣工时组织验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十一 实行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 扣除,扣完为止。十二 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满9个月未实施征收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市 县人民政府限期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由省人民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供地。对前3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于50,的、暂停审批该市。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十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 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不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本级储备土地、十四。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 市.县人民政府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 对未达到规定的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低效建设用地,通过政府收储 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开展再利用。提高城镇用地开发利用水平.三,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十五,实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范围内.省人民政府按照各类城市土地等级确定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见附件3,鼓励,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并按照企业上年度亩均创造税收 不含土地使用税.确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凡亩均创造税收达到标准的,按标准征收。亩均创造税收高于标准的少征.亩均创造税收低于标准的多征、实行双向约束,分档征收.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从2014年开始实施,十六 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各市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省人民政府按照容积率2、0折算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下达。每年年底根据实施情况核实确认 单层厂房层高达到8米的按2层计算,层高达到12米的按3层计算。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符合规划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多层标准化厂房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十七、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对原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原有商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完善手续 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评估。按剩余年期补缴出让金、对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的.应在重新评估后补缴出让金。经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补办出让手续并按照市场价补缴出让金、十八,鼓励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逐步提高补偿安置标准。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指标按规定调剂给城镇的 调剂指标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强化责任落实。十九.明确责任主体,市,县人民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财政,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项目准入 规划审查、用地监管.税费征管.政策落实等方面承担各自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要与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等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二十、严格检查考核,省人民政府将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依法用地等目标。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省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督查.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依据,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先进的给予奖励,对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的扣减计划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规违纪案件、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捂地、圈地的企业和擅自放宽用地条件而提供设计报告的勘察设计单位 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将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执法检查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各市 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具体措施、开展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清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7日.附件1,安徽省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表,按照分类指导。集聚集约,提高效益的原则,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构成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性质分类主要用地构成比例。工业.仓储用,地居住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产业主导型开发区50、0.60,010 0、20。010 0 15.08,0。15,0综合功能型开发区40,0.50,020,0。30.010。0.15 08 0。15,0独。立新区型开发区独立工矿型50,0。60。010.0,20,010,0,15 08,0、15.0城市新区型35 0 45,025。0、35,010,0。15,08,0、15。0注,开发区按照其性质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模式,产业主导型开发区是与城市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布局结构中的相对独立的组团 其界限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它功能,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以外的新区,并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独立工矿型开发区.和按照产城一体。功能综合,完整发展的城市新区型开发区、附件2 安徽省开发区道路标准、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开发区各级道路红线宽度和机动车道数量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经过开发区的城市主次干道执行所在城市道路规范的相关标准,开发区规模,k。开发区主干路开发区次干路支、路红线宽度、m。机动车道数量红线宽度。m 机动车道数量红线宽度。m 机动车道数量,20404或6304182,20364或6242或4152注.1,本表中的红线宽度和机动车道数均作为上限进行控制,2,疏港道路最小宽度为30米 上限参照相应规模开发区主干路标准,附件3。安徽省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表,税额单位,元,平方米。年地。区一等土地最低税额标准末等土地最低税额标准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2010滁州市,六安市 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156淮北市 亳州市,宿州市 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126县、市。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