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2013年10月24日。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加强对勘察设计招投标过程的监管.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 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蚌埠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为市,区发改委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条,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或者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方式由市招标局核准,为吸引优秀设计单位参与投标,针对少数重要性 特殊性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设计竞赛。方案征集 竞争性谈判等补充方式 优胜者可作为设计承担人 以简化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 连续性的前提下 按照技术要求实行设计整体性招标或分阶段招标、设计整体性招标.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设计分阶段招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于需要采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过河隧道 桥梁和大型公共建筑。其设计招标投标可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并由设计中标单位完成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第二阶段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勘察招标原则上采用整体性招标.第七条、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市,区发改委的立项批复或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二。具有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三,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地形图。设计招标还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四,供水、供电 供气.供热、环保 消防,人防.通讯.市政道路。绿化,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或具体条件已经具备,五,建设项目所需要资金已经落实.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包括项目概况。招标方式,招标类型。招标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承担任务范围,对投标人资质,经验及业绩的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报名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设计补偿等,二.投标须知。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场踏勘、答疑的方式,投标文件的组成、递交 开标.评标 定标的时间和地点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三。合同条件、包括合同格式、条款,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设计周期、设计收费等,四、项目说明书,包括工程名称 建设依据。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地形地貌,资金来源、现场基本情况等、五。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设计依据.设计原则,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等,六.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包括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的标准格式,七,评标办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分标准等。八 对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九条,招标人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经报市招标局核准后实行自行组织招标.对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由招标人在市中介机构库中按程序选择代理机构、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市招标局审查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可在市交易中心网站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第十一条,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第十二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答疑会 由投标人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市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提出,招标人应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15日内在,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第十三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 带方案设计的重大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45日、带方案设计的其他项目一般不少于30日、不带方案设计仅进行商务标评选的项目一般不少于20日。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招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第十四条,对于重大项目,为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投标 招标人可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秀设计方案应予以补偿,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标准、若投标人数量较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补充 完善、澄清的.招标人须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后发布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由招标人在,答疑专区,发布,第十六条,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且勘察设计资质符合项目招标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勘察设计资质。第十七条,境外勘察设计企业来我市参加勘察。设计投标、必须符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议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我市两型社会绿色建设标准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第十九条,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信誉资料,信誉资料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获奖.经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获奖情况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信誉资料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正本文件,密封袋内。第二十条,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报价原则上按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投标人允许在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上下浮动20 进行勘察设计报价 超出该范围的应视为恶性竞争,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项目名称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市交易中心设专用账户,负责代收.代退以及保管.保密工作,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为8份以上,其中1份为正本,供备查使用,7本以上为副本 正本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勘察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及相应勘察设计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具体编制负责人等签字盖章 单独密封 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投标人应将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地点,第二十三条,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并对招标条件等进行调整。若第二次招标时、投标人的数量仍不能达到三家的。招标人可报市招标局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重大项目应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投标人书面承诺制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现场提交统一格式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对投标行为的合法性 规范性和真实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五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开标现场应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 第二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组建要求,一,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通常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构成 特殊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专家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技术专家担任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要求,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根据项目专业需要选取与项目主导专业相符的 并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业绩的专家.三、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重大项目的人数宜为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为1人。专家组成要求为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中道路,桥梁,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轨道交通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城市景观工程中景观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给排水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房屋建筑工程中建筑学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勘察工程中岩土勘察专业专家不少于总数的1,2,四。专家的抽取 评标委员会专家从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建设项目。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等.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由招标人申请、经市招标局审查批准,可从国家部属专家库,其他省级专家库以及省会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第二十七条。重大项目的设计评标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经报市招标局批准,可以邀请规划,消防 水利。海事、交警等职能部门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考虑各职能部门意见。职能部门发表意见后退出评标区 第二十八条 根据项目设计评标的特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室进行技术交流,但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标专家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并采取独立评分、提出评审意见,第二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式.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结构及商务标书进行比较,并提交书面评选意见。一 技术标书,1 勘察、1,对勘探目的与方案是否准确、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进行分析,评价.2 对勘探,测试手段的数量。深度、岩土试验的采取与试验要求进行分析,评价.3。对技术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分析。评价,4,对拟投入的主要勘探机械设备、勘探工作的进度安排进行分析,评价.5.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设计、1 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2。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3,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 评价,4 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5,对方案设计绿色建设技术标准和指标应用进行分析 评价,6、对方案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7、对方案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8.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二,商务标书、1、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及副本进行验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及副本进行验证.2 对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业绩和工作经验进行验证.3、对投标人的内部技术管理体系和技术质量体系是否健全进行评价 4。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学历和工作业绩进行验证 5。对投标人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6,对投标人的勘察设计费报价进行分析.评价,第三十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评分的权重进行合理分配。一、对于需进行方案评审的设计项目 技术标书中对设计方案优劣的评选的权重为70,对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的评选的权重为10 商务标书中对设计费报价合理性的评选的权重为10.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及其他要求评选的权重为10,二,对于技术简单且无方案可比性的城市次干道以下的道路设计项目,原则上只对商务标书进行评审.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及其他要求的评选的权重为60、对设计费报价合理性的评选的权重为40、三、对于需进行方案评审的勘察项目,技术标书中对勘察方案优劣的评选的权重为70,商务标书中对勘察费报价合理性的评选的权重为10.对勘察单位的资质 业绩。人员及其他要求评选的权重为20,第三十一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正本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二。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或本办法中有关规定或有严重编制技术错误的,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第三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供足够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围标串标的,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四.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五。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应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排名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投标人的,应在书面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第三十四条。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15天内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也可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一、评标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排名次的.除重大建设项目需报市政府审定外,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需在最后提交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中说明原因 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第三十五条,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应对投标方案的排名顺序.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日、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结果。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中标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市招标局备案.并对中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三十七条。当所有投标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达不到法定投标人数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并报市招标局同意后,可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并依法重新招标。第三十八条,市招标局在招投标过程中履行以下监督 管理职责。一。指导和监督招标投标工作 二,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维护中标结果,四。协调招投标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招标人 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诚信记录,存档并提供查询.六。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行为.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